“汕头十大感人故事”评选活动启事
2014-09-02
为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和引领全市人民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丽幸福汕头,从今年8月份开始,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将在全市开展“汕头十大感人故事”评选活动。
一、参评范围
2012年以来发生在我市各行业、各领域的先进事迹。汕头户籍市民以及在汕头工作、学习、生活两年以上的外来人士,均可参加评选。
已经获得“感动汕头十大人物”、“汕头最美的人”等荣誉的先进人物及先进事迹不在此次评选范围。
二、参评标准
1、申报参评的“感人故事”必须是一个典型事迹,所述内容均是真人真事,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符合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文明道德风尚,感动公众,感动汕头;
2、为推动汕头发展作出杰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感人事迹;
3、在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中具有表率作用,充分体现社会道德新风的感人事迹;
4、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成绩,以无私奉献精神诠释爱岗敬业精神的感人事迹;
5、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感人事迹。
三、参评方式
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市民可通过汕头文明网(www.stwmw.com.cn
)或大华网(www.dahuawang.com )了解活动详情并下载《“汕头十大感人故事”推荐申报表》,直接填写,推荐或自荐参评;
2、组织推荐:各区(县)和各部门、单位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广泛挖掘,推荐报送感人故事。推荐名额不限;
3、申报者请认真填写《“汕头十大感人故事”推荐申请表》(点击下载) ,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文明办。如有获奖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复核后退还)。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推荐,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汕头市文明办地址: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28、329室,电话、传真:88292461,邮编:515036。邮箱:stswmb@126.com。
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