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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创文办、市质量办联合发布关于有奖征集汕头市“城市质量精神”宣传口号的启事

2017-03-23


为提炼出具有汕头城市特色的“城市质量精神”,推动质量强市创建工作,提升城市文明形象,鼓励广大市民参与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汕头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汕头市“城市质量精神”宣传口号。

一、要求

1.体现汕头人文底蕴、特区精神、城市特点、时代特征和价值取向;

2.展示汕头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和质量特点;

3.立意高远,文字简洁,寓意深刻,易懂易记,便于传播;

4.城市质量精神字数不超过15字。同时提供释义,文字表述简明扼要,字数不超过200字;

5.每位投稿者的短语稿件不多于5件;

6.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征集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所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负责;

7.应征作品获奖后,该作品专有权即归汕头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人自行留底。

二、评选

汕头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活动设一等奖2个,奖金4000元(含税);二等奖6个,各2000元(含税);三等奖10个,各1000元(含税)。如获奖作品为同一内容有多位设计者,则多位设计者分享相应的奖金。获奖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取奖金。

三、时间

2017年3月22日至4月22日。征集作品提供电子版或纸质文本两种形式,内容包括作品及释义、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纸质文本请寄汕头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汕头市质监局),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邮编515041。注明“质量精神征集”,电子文本发至stszlqsb@126.com。

 

汕头市创文办       

汕头市质量办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