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12-12
为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和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力度,明确创建目标和步骤,抓早谋划我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力争到2023年夺取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文明办起草了《汕头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stscwbzlz@126.com。
2.函寄至以下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8号汕头市文明办(邮编:5150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
附件:《汕头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汕头市文明办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