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文明网-文章详细

公众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汕头“新时代好少年”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1-02-26

各区(县)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关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工作部署,结合《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粤文明办〔2021〕5号)要求,汕头市文明办等5部门联合组织开展2021年度汕头“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汕头市文明办、汕头市教育局、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汕头市妇联、汕头市关工委。

 二、总体安排

(一)典型推荐。各区(县)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广泛组织好少年推选,采取学生自荐、互荐,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深入挖掘发生在孩子中间的感人故事,发现和推荐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青少年典型。在严格把关、层层推荐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后,由各区(县)文明办(市直属相关学校由市教育局)以报告形式,于2月26日上午11:00前向汕头市文明办推荐好少年人选 (推荐要求见附件1)。

(二)审核遴选。汕头市文明办对各地推荐的好少年典型事迹进行整理汇总,并会同其他主办单位进行审核、遴选,选取事迹突出、示范性强的青少年典型列入2021年度汕头“新时代好少年”发布名单,并择优向广东省文明办推荐参评2021年度广东“新时代好少年”候选名单。

(三)现场发布。汕头市文明办等主办单位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举办发布活动,采用播放短片、现场采访、嘉宾寄语等形式,多角度展示“新时代好少年”的靓丽风采。

(四)组织宣传。依托《汕头日报》、汕头电视台、汕头Plus、ST文明汕头公众号、汕头橄榄台、汕头文明网、大华网等市级媒体平台发布活动新闻和好少年事迹介绍,运用公益广告、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学习实践。各地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举办演讲征文、故事分享,组织志愿服务、亲情关爱、环境保护、劳动锻炼,开展红色旅游、国情调研,以及科创比赛、小课题研究等活动,引导青少年以“新时代好少年”为榜样,在潜移默化中增进对主流价值的认知认同,内化为思想观念、外化为行为习惯。

三、工作要求

(一)摆上重要位置。各地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具体举措,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年度安排,加强家校社协同,认真谋划实施,确保活动持续深入推进、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地文明办要协调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将活动列入重点项目,发挥各自优势,广泛深入挖掘好少年先进事迹,统筹考虑最美中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以及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中的少年典型,真正把好的典型推荐上来、宣传出去。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地要严格审核把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好汕头“新时代好少年”推荐人选的品德关、事迹关、材料关,要派专人到拟推荐人选所在学校进行考察,认真核实基本信息,坚决杜绝政治上不合格、德行缺失、有违法记录的人员参评。

(四)提升活动效果。要依托市、区(县)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做好征集、发布、学习等各环节的宣传工作,增强活动吸引力感染力。要根据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在广大中小学生中掀起学习好少年、争当好少年的热潮。

 

附件:

1. 2021年度汕头“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要求

2. 2021年度汕头“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

3. 2021年度汕头“新时代好少年”推荐人选汇总表

 

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汕头市教育局            

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         

 汕头市妇女联合会         

汕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          

 

附件1:2021年度汕头“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要求.docx

附件2:2021年度汕头“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docx

附件3:2021年度汕头“新时代好少年”推荐人选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