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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中心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1-04-30

根据《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汕头市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中心定于5月14日到长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中心,为市委宣传部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职责:承担全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相关研究工作;负责研究先进城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决策参考;负责研究建立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承担文明创建资料建档工作。

二、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指198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中心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福利待遇、培养管理措施

按照《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

2.招聘专场、时间、地点

汕头市企事业单位进高校(长沙市)专场招聘会;

时间:5月14日9:00-16:00;

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主校区饮食文化城三楼立言厅。

3.防疫要求:应聘人员入校前14天内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潜在感染者接触史;境外、港澳地区和目前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来校应聘;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入校,配合体温检测和出示湖南健康码;若出现咳嗽、乏力、鼻塞、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时,请及时向学校报备,并立即进入指定隔离区域等待校医进一步安排。

4.资格初审:汕头市委宣传部现场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审并反馈审核结果,对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此次资格审核仅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5.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现场提供报名表一式三份)和市委宣传部要求填写的相关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4)尚未毕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6.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方式

现场直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灵活方式分配招聘名额

公布招聘专场的招聘人数,根据单位需要,结合现场报名实际情况,经市人才办批准,可增加本场次招聘名额。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招聘专场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文明网公布。

入围体检人选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文明网发布。考察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成立考察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官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文明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引进对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0754-88437315;

监督部门:汕头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754-88283351。

 

附件:

1.《汕头市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中心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21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汕头市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中心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附件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