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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关于制作文明创建主题灯杆旗项目采购意向的公告

2023-12-1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关于制作文明创建主题灯杆旗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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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期限:

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布设,拆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方式。

三、项目验收要求:

文明创建主题灯杆旗的布设须符合采购方的要求和国家及有关部门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响应材料组成:

(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项目报价表。

(五)提供参加询价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为证明响应供应商正常经营,需提供2023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如:《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2023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为证明响应供应商具备相应团队实力,相关技术人员必须6人以上且都为正式员工,需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响应材料必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且必须密封递交,《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附后。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三)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四)信用要求: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报价相同情况下,有该类灯杆旗制作更换安装布置丰富经验者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的,本项目失败,采购人将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17时前。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地址: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创建综合协调科(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机关大院1号楼306室)。

联系人:杨同志

联系电话:0754-88276923


附件: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下载: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