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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法律服务为群众解忧 汕头五个单位和个人受司法部表彰

2020-03-17


  汕头日报讯 (记者陈冬琪)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对近年来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市共有5个单位和个人分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勇于担当,忠诚履职,努力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两年来,不断整合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司法考试、法律援助、行政复议、行政审批以及信访、投诉受理等各类资源,集聚司法行政各项便民服务工作,设立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服务、行政复议、综合服务五个窗口岗位,设置人民调解工作室、私密谈话室,安装自助服务终端,编制统一的办事指南,对办事涉及的事项名称、办理主体、条件流程、证件材料等基本要素予以统一规范,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畅通电话、网络沟通渠道,鼓励引导群众开展满意度评价。

  同时该中心还对52类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去年8月起还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只要作出书面承诺,即可不必再提供相关证明。据介绍,由于该中心在临街一层,每天咨询群众多,各式各样的人包括精神不正常的人进来中心也很多,接待人员总是不厌其烦,耐心解答接待,循循善诱劝导,用百倍耐心、千倍细心、万倍信心去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到目前为止,中心工作人员没有受到任何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