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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镇松常委在汕头市乡村文明行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03-14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乡村文明行动工作会议,是为了贯彻落实省相关会议精神,全面启动“乡村文明行动”,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到“乡村文明行动”中来,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把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刚才三个单位的发言有很强的借鉴和启示意义。各单位要加强消化,努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刚才我们还为市文明委命名的一批先行示范单位授牌,希望这批单位进一步增强工作力度,提高自身水平,带动更多的村镇加入乡村文明行动行列。

下面,我就贯彻好全省会议精神,抓好我市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的重要意义

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当前,在全市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新形势下,大力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开展“乡村文明行动”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这是对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几年,我市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抓手,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推进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但由于环境的污染,生态的破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全市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就是要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实践中,通过整合全社会资源和力量,推动城乡文明共建,实现城市和农村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活品质把广大农村建设成为人文、生态、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开展“乡村文明行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开展“乡村文明行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从我市的情况来看,除中心城区的金平区和龙湖区之外,其他各区县包括作为中心城区之一的濠江区都是大片的农村和涉农社区。近几年,我市创文工作重点在城区,农村创建力量比较薄弱。没有广大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文明素质的提升,汕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将倍加困难。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乡村文明行动”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通过开展农民读书活动、“讲文明、树新风”、农村志愿服务、农村文明创建等文明主题活动,着力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全面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文明素质,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开展“乡村文明行动”是解决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突出问题的新举措。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战略任务。当前,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利益格局、社会结构、组织形式、人口构成的深刻变化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带来许多新课题。开展“乡村文明行动”,从村容村貌、村风民俗、乡村道德、生活方式、文化建设等方面入手,不仅注重加强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更注重强化道德教育和文化建设,注重农民精神内涵的提升,适应了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解决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乃至农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明确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的主要任务

根据全省乡村文明行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重点要把握好六个着力点。

(一)以抓好农村规划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乡村风貌改造行动。无论是城市发展还是农村建设,抓好科学规划可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开展乡村文明行动,首要的任务是要按照适度集聚、节约土地、生态环保的要求,因地制宜对村庄空间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村庄功能区,实现生产区、生活区和养殖区分离。通过科学规划,切实提高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大力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旧村改造进程,引导农村社区向花园式、公寓式住宅小区发展。加强对潮汕历史文化、人文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传承和保护,将村镇与区域特色、产业布局和人文历史相融合,注重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突出潮汕特色。要因地制宜,区分不同情况,突出各地区位特点、经济条件、文化特色、产业结构、旅游资源等优势,重点推进“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形成规模较大、产品质量较好、效益水平较高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要尊重农民意愿,最大限度保留乡土元素,体现农家风情,不脱离实际盲目求大、求新、求洋、求全,不搞大拆大建,不“以城代乡”,片面追求镇村“城市化”,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风貌改造行动。

()以抓好千村卫生整治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乡村清洁行动。抓好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是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全面推进千村卫生整治,重点对全市农村和涉农社区生活环境脏乱差、生活污水乱排放、畜禽污染环境突出、厕所卫生设施不完善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治,着力营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的乡村新面貌。要建立健全保洁机制,进一步明确农村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建立镇(街道)一级环卫机构,村(居)配备专门保洁人员。要制订《村(居)民卫生保洁公约》,卫生保洁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保证农村垃圾管理和收运常态化。要加快垃圾收集点、转运站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步伐,要按照中心城区“街道(物业)收集、区转运、市处理”和非中心城区“村收集、镇转运、区县处理”的模式和压缩转运作业方式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开展镇区垃圾收集点、小型垃圾转运站(压缩站)、公共场所垃圾废物箱以及垃圾运输车辆等环卫配套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涉农社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大力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以培育文明乡风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乡村移风易俗行动。潮汕地区民间民俗活动丰富多彩,但违背时代发展潮流的陈规陋习也不少。开展乡村文明行动,必须在培育文明乡风、推动移风易俗上下功夫。要通过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引导农民群众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培育乡村文明新风。要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抵制封建迷信,杜绝黄赌毒,反对邪教,破除陋习。大力倡树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消费观,重视对婚丧嫁娶等民间习俗的引导,破除丧事大操大办的陋习, 提倡“厚养薄葬”。要组织开展公益大行动,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深入农村地区送温暖、献爱心,建立互助、长效的爱心平台。

(四)以举办道德讲堂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乡村道德建设行动。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提升农民的道德境界,是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的重要内容。当前,重点要以中央文明办部署的道德讲堂活动为着力点,着力打造一批富有潮汕乡村人文特色和道德风貌的乡村道德讲堂,定期开展宣讲活动,用道德的事迹感染人、提升人。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广东好人、“感动广东十大人物”、“汕头最美的人”等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一批身体力行实践社会主义道德的榜样和标杆,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要切实抓好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广大农村未成年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五)以推广健康舞蹈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乡村健康生活行动。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是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的一项长期的根本性任务。当前,要大力开展百姓艺术健康舞推广活动,宣传推广濠江等地的先进经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加入到百姓健康舞的队伍中来,锻炼身体,陶冶情操,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要广泛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普及活动,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农民学校以及传统的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和健康生活理念,积极营造健康文化的社会氛围。大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率,完善农村卫生健康服务网络,开设健康知识大课堂,普及卫生知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养成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的好习惯,提高健康意识和卫生防病能力。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六)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乡村文化行动。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是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推动乡村文明行动的重要保障。当前,要通过建设和完善以“五个有”(有一个综合文化活动室、有一个农家书屋、有一个文体广场、有一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有一个宣传橱窗或阅报栏)工程为主体的农村基层文化设施,不断推进农村的文化事业建设。要加强对我市农村优秀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开发具有潮汕特色的民间文艺项目,培育一批文化名村。大力推进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有线数字整体平移工程、手机电视等,基本普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文化权益。要扶持一批优秀乡土文化人才、特色乡土群众文化团体,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农村文化经纪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突出作用。持续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春节、元宵、清明、中秋等传统节日和重要纪念日,开展庙会、灯会、文艺演出等活动,让农民群众在参与中抒发情感、愉悦身心。

三、把握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要求

开展“乡村文明行动”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乡村文明行动”的组织领导。各级文明委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加强指导的牵头职责。各级党政部门和文明委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为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提供政策、规划及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和保证。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常抓不懈,整合统筹涉及农村文明创建的相关政策措施,将其统一在“乡村文明行动”主题活动之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推进机制。

(二)培育亮点,示范带动。要把“乡村文明行动”的着力点放在打造亮点、培育典型和辐射带动上,抓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目前,市里已经树立一批“乡村文明行动”先行示范单位,希望各示范单位能在全市带好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体现出自己的特色。各区(县)文明办要从各地农村实际出发,加大推荐评选力度,在各自领域内树立一批成效显著、代表性强的示范点推动“乡村文明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以城带乡,城乡共建。要强化统筹城乡发展意识,有效整合城市、行业、单位和农村的创建资源,实行城乡联动,使城市与农村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势互补、互相促进。要充分发挥城市单位、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优势,与村庄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帮助建设公共设施、治理村容村貌、改善文化条件、发展社会服务、促进乡村文明。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要积极参与“乡村文明行动”,带头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宣传引导,把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工作任务以及给群众带来的利益和实惠宣传好、讲明白,让群众尽可能地了解和掌握,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及时对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先进典型,特别是先行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互联网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浓厚氛围。

今天专门召开会议,就是希望各区(县)根据省、市的统一布置,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希望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农村环境质量不断优化,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文明素质能获得比较明显的提升。

最后,我就近期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工作落实。各区(县)要结合我市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开展的“六大行动”提出的主要任务,立足本地区实际,制定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乡村文明行动”工作方案,并于3月底前报送市文明办,力求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使“乡村文明行动”在我市不断深化。

二是要加大组织动员,推动创文工作。市里已于去年10月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对创文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精心部署,茂辉书记也在全市宣传工作会议上对创文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今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面铺开、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也是迎接省文明城市复检的关键一年。最近我也带领文明办、创文办到一些主要职能部门和区县进行调研督办,了解和统筹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各区(县)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根据各自的实际,制定本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行动计划,召开本地区创文动员大会,对本地区创文工作进行广泛动员,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全面铺开。

三是要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全民文明行动。为贯彻落实茂辉书记在全市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规范意识、秩序意识,着力把创文工作形成全民意识、全民行动,今年,市文明委将在全市广泛开展“文明城市、美丽汕头”全民文明行动,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参加今天会议的还有市文明委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县)的常委、宣传部长,请各单位和各区(县)下来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精心研究策划具体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大力推动全民文明行动在各行业各领域的深入开展。

同志们,“乡村文明行动”有利于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希望各级各部门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长抓不懈,不断开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幸福汕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