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汕头十大感人故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4-12-02
各区(县)文明委、党委宣传部,市直各有关单位,中直和省直驻汕单位:
根据中央、省文明办的有关精神和2014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将于今年8月份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汕头十大感人故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通过在全社会深入挖掘、评选一批近年来涌现出来的精神高尚、感动人心、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深远的先进事迹,大力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激励和引领全市人民崇尚先进、争做好事,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汕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范围
2012年以来发生在我市各行业、各领域的先进事迹。汕头户籍市民以及在汕头工作、学习、生活两年以上的外来人士,均可参加评选。
已经获得“感动汕头十大人物”、“汕头最美的人”等荣誉的先进人物及先进事迹不在此次评选范围。
三、评选标准
1、申报参评的“感人故事”必须是一个典型事迹,所述内容均是真人真事,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符合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文明道德风尚,感动公众,感动汕头;
2、为推动汕头发展作出杰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感人事迹;
3、在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中具有表率作用,充分体现社会道德新风的感人事迹;
4、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成绩,以无私奉献精神诠释爱岗敬业精神的感人事迹;
5、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感人事迹。
四、活动步骤
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方法进行评选,具体分为4个阶段:
(一)广泛宣传发动,接受报名推荐(2014年8月—10月)
1、市文明委、市委宣传部下发通知,在全市各大报纸、电视台和大华网、汕头文明网发布评选活动启事;
2、组织动员全市各区(县)、各职能部门、各行各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广泛挖掘身边的感人故事,并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名额不限),同时接受社会推荐、个人自荐;
3、全市各新闻媒体结合实际开辟专题、专栏,推出“身边的感动”专题系列报道,大力宣传群众身边的感人事迹,报道活动最新进展,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筛选初评,发动公众投票(11月—12月)
1、在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个人自荐的基础上,评委会组织对上报的事迹材料进行筛选和审查,初步评选出候选“感人故事”20个;
2、初评的“感人故事”简介在我市各报、台、网等媒体进行宣传和公示;
3、组织发动社会各界通过大华网进行网络投票。
(三)组织专家评审,媒体宣传推介(12月—2015年1月)
1、评委会对经公示的候选对象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汕头十大感人故事”,并在新闻媒体公布;
2、全市各报、台、网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汕头十大感人故事”及其人物的高尚品质,大力营造学习宣传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举行“汕头十大感人故事”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深化宣传效应(2015年2月)
1、市文明委、市委宣传部举行“汕头十大感人故事”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先进事迹首场报告会将举行简单的颁牌仪式;
2、全市各新闻媒体进行多形式、多角度的采访报道;
3、主办单位将“汕头十大感人故事”先进事迹辑录成册,发送各地、各相关单位学习;
4、以“汕头十大感人故事”为蓝本,结合汕头电视台的潮语情景系列片《厝边头尾》,组织制作十集《厝边头尾》专题剧集,并在汕头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以艺术的表现形式把感动公众、感动汕头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在全社会进行宣传和弘扬,努力营造良好社会道德风尚。
五、推荐要求
推荐申报者要认真填写《“汕头十大感人故事”推荐申报表》(推荐申报表附后,电子版可在大华网、汕头文明网下载),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相关事迹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汕头市文明办(地址:市委大楼328室,电话、传真:88292461,邮编:510036),如有获奖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复核后退还)。推荐申报表及事迹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市文明办邮箱:stswmb@126.com。报名推荐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30日。
六、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汕头市委宣传部
2、承办单位:汕头市文明办
3、协办单位: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4、组 委 会:
主 任:周镇松(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
副主任:陈桂源(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成 员:杜绍茂(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赖恒辉(团市委副书记)
黄丽娇(市妇联副主席)
陈创辉(市总工会副调研员)
杨丹阳(市文明办副主任)
林暹才(市文明办副主任)
苏伟钿(汕头日报副总编辑)
组委会下设评委会和办公室。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有关专家、社会各界代表组成,负责初评及定评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开展“汕头十大感人故事”评选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全民文明素质的有效载体。各区(县)、各单位要参照市的做法,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地、本单位感人故事的推荐工作,抓好评选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广泛动员参与,做好推荐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面向基层,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积极做好推荐工作。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典型事迹,着重动员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评选标准和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确保所推荐的故事真实、感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使评选出来的感人故事能够起到示范带动的作用,使评选工作客观、公正、可信。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烈氛围。各新闻媒体要配合评选活动的开展,及时开辟专栏专题,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汕头十大感人故事”评选活动情况。要运用各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标准、活动步骤,提高评选活动在群众当中的认知度和吸引力。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学习先进人物及其感人事迹的实践活动,切实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努力营造学习典型、宣传典型、崇尚典型、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
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4年7月24日
附:
“汕头十大感人故事”推荐申报表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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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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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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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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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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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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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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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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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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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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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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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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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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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 要 事 迹  | 
			
				 
 
 
 
 
 
 
 
 
 
 
 
 
 (本栏填写500字左右简要事迹,另附2000字主要事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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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 奖 情 况  | 
			
				 
 
 
 
 
 
 
 
 (请注明获奖时间、颁奖机构和奖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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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单位意见(没有推荐单位可不填写)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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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宣传部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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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文明委 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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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格下载、复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