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亮少年前行路——濠江区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纪实
2015-09-28
照亮少年前行路
——濠江区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纪实
濠江区人民法院活跃着这样一支法官队伍:他们年轻,充满朝气;他们威严,刚正不阿;他们热情,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他们就是青少年法制教育巡讲团的青年干警、青少年前行路上的“安全卫士”。
青少年法制教育巡讲团筹建于2012年10月,是濠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玉倡议的,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重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立足审判,寓教于审,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工作切入点,主要由青年法官们组成。
当被问及为何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时,陈林玉院长平静地说:“青少年是一个家庭乃至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平衡点,他们的健康成长对社会的长治久安尤为重要。濠江现在正处于大开发、大发展阶段,为了避免走经济发展上去了,而社会治安恶化的老路子,当前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尤为重要,更符合濠江的实际情况。我们法院,应该充分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而保驾护航。”
延伸司法服务,履行社会职责
2009年至2011年濠江区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占全区刑事案件比例一直较高,犯罪率高达26.21%。特别值得注意的是,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犯罪率占青少年犯罪的43.75%,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主要集中在两抢一盗一伤害(即抢劫、抢夺、盗窃、故意伤害)案件,团伙作案数量剧增。如2011年濠江区人民法院受理25岁以下青少年各类刑事案总人次为13人,18岁以下青少年罪犯为9人次,占青少年犯罪总人次的69.23%,其中抢劫案占4人次,抢夺案占2人次,盗窃案占1人次,故意伤害案占2人次。
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会变得如此扭曲?这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濠江法院的法官在审判中发现,这些青少年学生犯罪,多数是由于法制观念淡薄、不懂法引起的,其本身的主观恶性并不大。因此,要让青少年健康成长,就必须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于是,濠江法院努力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并与区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施方案》,确定了由11位青年法官作为濠江区内各所中学的法制辅导员,并于2012年9月21日在法院挂牌成立“濠江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地”。2012年以来,青少年法制教育巡讲团先后到辖区内达濠华侨中学、河浦中学等中学“送法进校园”27次,听课学生总数累计达30000人次,并针对青少年学生思想比较直观的情况,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通过庭审旁听、参观法院窗口单位、院史馆、荣誉室等,从正反两方面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教育,树立青少年学生走正道的人生观,致力提升青少年法制意识。
为了满足区内各中学不同的法律需求,濠江法院还召开了全区各所中学校长参加的座谈会,对学校在法制教育方面的迫切需求进行了解,并充分征求教育局的意见,根据学校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组织精干审判力量编写形成了《学法懂法守法,规范道德行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抵制不良行为,远离毒品,远离违法犯罪》、《当前青少年网络道德问题的危害性及对策》、《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被侵犯的现状及其保护》等讲课稿,并制作了课件,满足了区内各中学不同的法律需求。2015年9月25日,为配合实施《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计生工作发展,副院长李斌应邀为全市300多名计生干部讲授题为《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及强制执行的几个问题》的专题法制辅导课,反响良好。
一位初中生在法院开放日旁听濠江法院案件审理后感慨到:“以前我认为法律对于作为学生的我来说遥不可及,可自从 ‘送法进校园’后,我慢慢对法律有所了解,也产生了兴趣。现在通过旁听案件审理,法官对被告人进行的庭审教育,对我的触动很大,既让我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又体会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关怀。”
校正人生轨迹,呵护蓓蕾成长
2012年以来,濠江法院对于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从人、财、物、办公环境等各个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建立涉青少年案专业化工作模式。对于青少年案件,设置圆桌审判,实行专案专办,专门挑选办案经验丰富、熟悉青少年身心特点,擅长做思想教育工作的法官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形成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有专人办、青少年维权有专人管、综合治理有专人做”的良好格局。
干警们在工作中经常接触的是被常人贴了“不良标签”的孩子,他们的朋友、同学甚至家人可能都已丧失信心,这些失足少年在面对外界异样眼光时也常常用满不在乎来掩饰内心的挣扎。但在濠江法院干警们的眼里,他们仍然是社会的种子,只要扶正位置,悉心灌溉,同样可以茁壮成长。他们紧扣审前、庭前、庭中、判前、判后五个环节,不断健全机制,延伸审判职能,教育感化挽救了一批失足青少年。2012年以来,濠江法院共判处63名青少年罪犯,其中43名被判处缓刑的青少年成功回归学校、回归社会。
“陈叔叔,我从来没这么强烈感受到自由的可贵,再也不能冲动做事了,要知法守法,才有真正的自由和快乐。谢谢您给了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用心读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辜负您的期望!”去年,一位未成年人被告人庄某在回到课堂后给陈林玉院长来电说到。
事情发生在几年前,2011年9月15日,庄某因同学李某执意要跟自己调换课桌而发生纠纷,其一气之下遂拿起凳子砸向李某头部,后经法医鉴定,李某所受损伤构成重伤,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故区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6月28日,将庄某以故意伤害罪向濠江法院提起公诉。后濠江法院经审理查明庄某犯故意伤害罪,庄某犯罪时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如今,庄某已经重新回到了学校学习,根据学校提供给濠江法院的材料显示,其成绩从年级第42名进步到第29名。 每当回忆起庄某的话,陈林玉院长脸上露出了笑容,似乎有着说不出的喜悦。
多维一体帮教,法治进少年心
濠江法院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自2012年深入开展以来,辐射面逐渐扩大,近期还受濠江区委组织部的邀请,为全区近百名街道、社区青年干部开展法律专题讲座,帮助基层青年干部提高法律素质,辖区内的广东粤东高级技工学校等市属学校相继邀请法官为学生授课,授课面延伸到技工学校、部分小学。另外,濠江法院还逐步加强与各高校的共建工作,为法学院学生提供法学理论知识实践平台,成立了“汕头大学法学院实习基地”。此外,陈林玉院长还被汕头大学法学院聘为“客座教授”。近两年来,汕头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30多名在校大学生前来濠江法院实习,通过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指导模拟法庭、提供案例等多种形式,协助法学院校开展实践教学,促进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相结合,提高法学院校学生法学实践能力。
依托于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濠江法院将触角延伸至学生家长、教师、基层群众等各个群体,开通了法律热线,并由审判经验丰富、深谙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的法官为学生、老师、家长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对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深化了法治理念,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该院从2012年开始至今,已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6篇。
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同时,也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效。2012年以来,濠江法院未成年犯罪率始终保持在4.47%左右,青少年服判息诉率高达100%,特别值得高兴的是,2014年度濠江法院没有受理到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教育部门也欣慰反馈,近年来全区在校学生的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事件明显减少,他们以往每年从区公安局接收到在校学生违法记录由厚厚的十多页变成了现在屈指可数的两、三页。
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成效卓越,2014年10月28日,濠江法院被命名为首批“汕头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如今濠江的法官们仍默默努力着,希望通过自己每一天的平凡工作,将法治的阳光传递到每一位青少年的心里,融入他们的学习生活中,呵护他们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