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拒绝乱穿马路”、“拒绝插队抢座” 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
2016-04-12
汕文委办〔2014〕25号
各区(县)文明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省直驻汕单位:
为继续推进“十大拒绝、十大倡导”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深入开展全民文明行动,从今年7月至年底,市文明办将在全市开展“拒绝乱穿马路”、“拒绝插队抢座”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倡导文明有序、文明礼让之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送温馨提示信息。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相关工作部署,联合中国移动汕头分公司向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发送关于“拒绝乱穿马路、倡导文明有序”及“拒绝插队抢座、倡导文明礼让”等温馨提示信息,增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文明出行及文明礼让意识。
二、制作动漫宣传片。针对市民插队抢座等不文明现象,市文明办将制作一部约20秒的倡导文明出行的动漫公益宣传片,从7月至12月,请市广播电视台协助安排在重要时段反复播出,以增强市民文明出行意识,把文明的理念融入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
三、开展集中舆论宣传。请汕头经济特区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充分发挥“民生热线”、“今日视线”、“交通音乐之声”等栏目优势,围绕乱穿马路、插队抢座等不文明现象,加大曝光力度,同时大力宣传社会公共生活中文明有序、文明礼让的文明行为,倡导社会文明新风。
四、刊播公益宣传广告。请康斯坦广告有限公司、新天华广告有限公司、鼎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广告公司在户外广告牌的空闲时段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请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在公交车候车亭、出租车电子视频、大型户外广告牌及户外电子显示屏发布相关宣传语;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各建设单位在市区建筑工地封闭围挡粉刷相关宣传语,全方位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
五、加大宣传合力。请各区(县)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及省直驻汕单位,围绕活动主题,运用各自阵地和资源,通过张贴标语、播放视频、张贴海报和组织策划各种主题活动的形式,在各自辖区和相关领域、行业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合力,共同营造文明高尚的社会环境。
六、布置宣传海报。市文明办针对“拒绝乱穿马路、倡导文明有序”、“拒绝插队抢座、倡导文明礼让”的内容分别制作一批宣传海报,请各区(县)文明办及相关文明单位、窗口单位在全市的主要窗口单位和基层社区进行布置张贴,加大在窗口单位和基层社区的宣传引导力度,市文明办将适时组织进行检查。请各区(县)文明办于7月25日前至市宏景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地址:外马路80号;联系电话:88285550)领取宣传海报。相关文明单位、窗口单位(名单附后)请于7月31日前至市文明办(地址:市委办公大楼329室;电话:88437447)领取宣传海报。
附:1、宣传活动发布内容
2、相关文明单位、窗口单位名单
汕头市文明办
2014年7月22日
附:1
宣传活动发布内容
一、宣传标语内容:
1、拒绝乱穿马路,倡导文明有序。
2、拒绝插队抢座,倡导文明礼让。
3、倡导文明出行理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4、讲文明树新风,共建美丽汕头。
5、为了您的平安和城市的文明,请勿乱穿马路!
6、排队守序,做文明礼让的汕头人。
二、户外广告牌内容:
1、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3、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汇聚实现中国梦精神动力。
三、宣传海报内容:
1、拒绝乱穿马路,倡导文明有序。
2、拒绝插队抢座,倡导文明礼让。
附:2
相关文明单位、窗口单位名单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检察院
共青团汕头市委
市妇女联合会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档案局
市体育局
汕头海关
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汕头海事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国家税务局
市地方税务局
市金山中学
市东厦中学
市林百欣中学
市金珠小学
市第二人民医院
市中医医院
中国银行汕头分行
建设银行汕头分行
广东电网公司汕头供电局
华能汕头电厂
华能海门电厂
中国电信汕头分公司
中国移动汕头分公司
汕头邮政局
市图书馆
汕头开埠文化陈列馆
市汽车客运中心站
汕头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市东信集团有限公司
市存心慈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