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在汕推广
2016-05-15
汕头特区晚报讯 记者周敏报道: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我市作为省确定的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市,今年要深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探索完善村民自治与多元主体参与有机结合的农村社区共建共享机制,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该项工作要确保于今年11月前完成,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试点任务。
去年以来,全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协议,突出重点、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推进基层治理的深化,取得较好成绩。市、区两级共落实补助资金832万元,大力推动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的开展。潮南区专门为各村(社区)公共服务站配套了一台专用电脑,提升信息化水平;南澳县采取“统一规格、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推进”的方式,逐一到各村(社区)开展实地勘察设计、统一代办事项、标识、公示栏、台卡等,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取得较好成效。至2015年上半年,全市1069个村(社区)按计划全部完成公共服务站建设,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提出2015年全省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站覆盖率分别达到80%、35%的任务目标,同时也成为粤东西北首个全面完成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的地级市,工作进展在全省位居前列。
今年,我市将全面推进自然人事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推广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建设示范建设,打造一批城乡社区协商建设示范点,推进村(居)民会议、党群联席会等载体和议事会、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建设;探索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和农村基层治理机制,促进基层民主发展。要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每个区(县)要重点培育打造3至5个示范性村(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全市基层治理上新水平。要按照省即将出台的《广东省城乡居民自治条例》、《全省村民小组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开展探索以农村社区、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村民自治试点。
去年以来,全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协议,突出重点、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推进基层治理的深化,取得较好成绩。市、区两级共落实补助资金832万元,大力推动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的开展。潮南区专门为各村(社区)公共服务站配套了一台专用电脑,提升信息化水平;南澳县采取“统一规格、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推进”的方式,逐一到各村(社区)开展实地勘察设计、统一代办事项、标识、公示栏、台卡等,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取得较好成效。至2015年上半年,全市1069个村(社区)按计划全部完成公共服务站建设,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提出2015年全省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站覆盖率分别达到80%、35%的任务目标,同时也成为粤东西北首个全面完成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的地级市,工作进展在全省位居前列。
今年,我市将全面推进自然人事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推广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建设示范建设,打造一批城乡社区协商建设示范点,推进村(居)民会议、党群联席会等载体和议事会、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建设;探索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和农村基层治理机制,促进基层民主发展。要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每个区(县)要重点培育打造3至5个示范性村(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全市基层治理上新水平。要按照省即将出台的《广东省城乡居民自治条例》、《全省村民小组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开展探索以农村社区、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村民自治试点。
发表日期:2016年5月14日 来源:汕头特区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