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每周现场督查不少于一次
2016-06-02
汕头都市报讯(记者刘婉萍 通讯员蔡冬宏)昨天上午,龙湖区举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确保各项创文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龙湖区决定成立“汕头市龙湖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区辖下的各街道(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落实“九大提升行动”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坚持每周现场督查不少于一次。
据悉,督查组主要采取实地察看、拍摄录像、跟踪督查、听取汇报、座谈反馈等形式开展督查,着重督查督办重点难点工作和专项行动,对创文工作存在的问题建立动态台账,安排专人落实跟进,确保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及时汇报说明、及时正面报道。与此同时,龙湖区还发挥区级12名监督员作用,每天在辖区无间断开展随机动态巡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制订《龙湖区城市环境提升绩效考核办法》,采取“每日一评分、每月一考核”的方式,对连续两次排名末位且考核分数不达标的单位坚决启动问责。连日来,该区纪委监察局已发出3份《效能监察责任告知书》,并针对媒体曝光的相关问题,约谈相关责任人,对相关居委给予“黄牌警告”处理,对一市场给予“提醒注意”处理。
发表日期:2016年5月31日 来源:汕头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