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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查获两宗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6-07-28

    本报讯 (记者刘婉萍 实习生郑巽)汕头创文以来,我市交警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近日,又有一名“背负”384次交通违法记录的无证驾驶人员和一名准驾不符的驾驶员被市交警部门查获。这两名交通违法人员均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本月21日上午10时多,一名没戴安全头盔的男青年驾驶一辆悬挂粤D/DC9××号牌的男式太子两轮摩托车沿潮汕路自北往南方向行驶,当来到市汽车总站附近路段时,被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查,该男青年姓叶,自称在我市某电器有限公司工作,其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是2014年经考试取得的,准驾车型为C1(即小型汽车),未取得两轮摩托车驾驶资格,且其驾驶的摩托车悬挂的号牌是挪用其他车辆的。

    交警部门依法对叶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合并罚款6200元,一次记12分的处罚,其驾驶的非法车辆也被扣留。面对这种结果,叶某称“一直以为有小汽车驾驶证就能开摩托车,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同一天,市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交警又查获另一宗严重交通违法。当天下午2时多,一位居住在护堤路附近的市民拨打“110”报警,声称有一辆号牌为粤D/KF6××的白色本田飞度小轿车乱停挡住其小车去路。接报后,民警意外发现该车竟然有384次交通违法记录未接受处理。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但涉事小汽车已经离开。民警在附近反复搜索,终于在护堤路新护街一栋住宅楼的楼下发现该车。民警在这栋住宅楼的二楼找到该车车主黄某,并将其连人带车带回中队部接受调查。

    更出人意料的是,现年34岁的黄某居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这辆小车是他买的二手货,其384次交通违法行为大部分是闯红灯。对此,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也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