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交警部门重拳出击严查酒驾
2016-08-06
8月5号下午,记者从汕头市交警支队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获悉,“上路执勤查酒驾的民警不得随身携带手机”将作为一项行动纪律贯彻落实到今后每一场打击酒驾的专项行动中,规范到每一名执勤民警身上。同时,严厉查处酒驾醉驾将成为一项常态化的任务贯穿于各级交警部门的工作中。
在汕头市委十届七次全会上,汕头市委书记陈良贤书记强调,公安政法部门要更加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查获一宗处理一宗,该刑拘的刑拘,该判刑的判刑;执勤交警上路查车时,一律不准随身携带手机,杜绝“说情风”,如徇私说情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决不留情。对此,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层层传达贯彻,确保每一名基层民警都了解和明确市委书记的指示精神。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郑康宏表示,下来从支队到大队到中队,各级领导都要亲自上阵,通过不同形式参加打击酒驾醉驾的行动,确保行动打出声势,打出成效。同时,结合这段时间以来发生的几宗醉驾案件,认真调研分析酒驾、醉驾在中心城区还有农村地区出现的规律,摸索出一套好的整治方法,以定点设卡和组织小分队流动路查的方式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此外,民警上路查处酒驾醉驾一定要带齐执法仪等装备,既要确保自身安全,也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杜绝一切说情和其它违反纪律的现象出现。市公安局及市交警支队将加强督导检查。
汕头都市报 记者 刘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