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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泥头车车厢须全密闭

2016-08-22

本报讯 (记者陈冬琪)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效维护城市道路运输安全和城市环境卫生,从现在起我市城市中心城区将实施泥头车车厢全密闭化管理。

  泥头车指的是用于专门运输砂石、水泥、煤炭、渣土、泥浆等散装物件、废弃物等大 (中)型货运车辆。在汕头市城市中心区域范围内通行的泥头车应实行车厢全密闭化,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根据有关条例要求,泥头车在行驶过程中应对车厢进行全密闭化处理。厢盖在闭合状态下其顶部应呈水平状态,不应直于原车车厢栏板,而厢体和厢盖应采用全金属钢结构 ,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在正常作业中不应发生永久性变形。同时车厢后栏板外平面应清晰、完整地喷有与号牌字体相同、大小为号牌字体2.5倍的放大牌号,颜色为白色。

  据悉,从现在起至今年9月30日,在城市中心区域范围内通行的泥头车车主应自行选择维修厂、改装厂,按标准完成车厢全密闭化改造。倡导泥头车车厢两侧挡板外平面清晰、完整地喷有“创文”相关宣传标语。自10月1日起违反规定的泥头车,将根据《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予以行政处罚,对车厢不实行全密闭化,撒漏渣土、抛洒造成污染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清除污染,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撒漏、倾倒建筑垃圾造成大面积污染的,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未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以及运输车辆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载物超过核定质量等行为的,除依法给予罚款处罚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半年内不予核发备案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