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环境违法 3宗查实受奖
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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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都市报讯(记者 林彦恂)我市自11月2日起施行《奖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办法(试行)》,鼓励公众通过多种匿名方式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市民的热烈响应。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目前,环保部门共接受举报件156宗,有3宗经查实已经立案处罚并落实奖励。 新制定的《办法》采取了多方面创新举措,从举报到领奖均可匿名。举报途径由原来的固定电话、信息、传真、当面口头,改为移动电话、电子邮件、微信号、QQ等形式。 据了解,“奖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平台自今年11月8日开通,截至12月12日,共接受来自电话、QQ、邮箱、微信、短信等方式的举报件156宗,其中经查列入符合有奖举报办法工作程序范围的96宗,经查实已经立案处罚并落实奖励的有3宗,其中1000元1宗,4000元两宗,分别涉及未经审批运行产生污染建设项目、私设暗管排污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