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摩托车驾驶员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只因他又犯了这个错
2017-05-09
就在执勤民警录入吴先生的信息时,系统“刷脸”之下发现吴先生是“二次交通违法”——此前他也因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被记录在内。于是,吴先生必须按照规定,先到大学路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完成学习,才能处理他的违章。
5月8日上午,吴先生来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进行交通安全学习。
当前交警部门开展的“雷闪7”行动中,都会将每一位交通违法者的信息录入警务通系统内,如果系统“刷脸”发现有交通参与者第二次违法,就必须先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接受体验学习,并在“汕头交警”微信公众号上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试题”试题,成绩达到90分以上才算通过。
学习过程中,吴先生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参与了醉酒体验、交通事故案例再现分析、安全驾驶模拟训练教育装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装置以及观看3D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
在完成所有学习体验后,交警部门在吴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学习通知书》上盖章。
通过教育学习,吴先生深刻地感受到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并承诺今后将遵照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来源:汕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