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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暗管偷排生产废水 汕头环保公安开展两潮印染造纸业交叉执法,查处14家违法排污企业

2017-06-26


  汕头日报讯 (记者翁夏)近期,市委、市政府印发《汕头市2017年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城乡环境质量行动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城乡环境质量行动”。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迅速部署,研究制定了周密的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按照“环保+警察”、“跨区交叉互查”的思路,从全市环保系统和市公安局抽调40多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交叉执法检查组,开展针对潮南、潮阳印染、造纸企业的环保联合交叉执法检查。

  近阶段来,市环保、公安联合交叉执法检查组由市环保局领导和监察分局局长带队,地毯式检查潮南、潮阳区印染企业188家。现场查处违法排污企业14家,其中,2家企业的3名当事人因私设暗管偷排生产废水被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9家企业因私设非法排放口(溢流口)被责令立即改正。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专项行动检查结果看,大部分印染企业按要求配套了污染防治设施,防污设施运行正常。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存在问题,如个别企业仍然存在设置非法排放口,或私设暗管偷排生产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部分企业闲置防污设施,污水处理池水质严重发臭,设施管理人员擅自离岗,设施运行记录随意编造等;大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污泥存放设施不规范,污泥台账登记不规范不详实;部分企业回用水未按照可联网的计量水表,影响在线监控平台进出水平衡;部分企业现场生产设备实际数量与原来核查申报情况不符,涉嫌擅自扩建违法行为。对以上问题,联合执法组已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当地环保部门将组织重新核查,对经核查存在擅自扩建行为的,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