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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加强城市公厕建设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2017-07-11

各区(县)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市城管局、环卫局、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发改局、工商局、商务局、卫计局、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住建局、园林处:
   《汕头市加强城市公厕建设管理工作指引》经市创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汕头市创文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0日


汕头市加强城市公厕建设管理工作指引

 

    城市公厕是方便市民出行和日常生活的重要城市设施,是展示城市形象、体现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其建设水平及服务质量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为贯彻落实省文明办关于开展文明公厕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文强管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文明程度,现就加强我市公厕建设管理制定如下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的有关部署要求,着眼于方便服务群众、提升城市形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坚持绿色、生态、环保的建设管理理念,本着“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干净无味、绿色环保、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原则,按照“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开放一批”的思路,运用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优化规划布点,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增强城市公厕综合服务功能,建立完善“以固定公厕为主、活动式公厕为辅、部分沿街公共建筑内厕对外开放”的格局,进一步抓好我市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舒适、文明的入厕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属地负责、社会化运作”原则,实现公厕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以社会化运作、政府补贴为主,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多种运营模式参与公厕建设管理,全面推进公厕免费开放。沿街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餐厅、超市、加油站、商业服务窗口、宾馆饭店等非涉密单位内部厕所符合条件的必须对外免费开放。建立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清洁卫生的公厕管理服务体系。
    三、规划布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按照“城区每万人有3—4座公厕,所有城市步行10—15分钟就能找到一座公厕、步行25分钟左右就能找到一座标准公厕”的要求,科学做好公共厕所规划布点工作,特别是要加快城市出入口、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和市场等人流密集活动场所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城管、环卫、规划、国土等职能部门要尽快出台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和配套实施意见,为环卫设施建设奠定基础和提供有力保障。
    (一)按照城市用地类别不同进行设置:居住用地设置3-5座/km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设置4-11座/km2;交通设施用地、绿地设置5-6座/km2;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设置1-2座/km2。
    (二)按照公共厕所设置间距进行设置:城市商业性路段小于400米设置1座;城市生活性路段400米至600米设置1座;城市交通性路段600米至1200米设置1座;城市开放式公园(公共绿地)大于2公顷应设置公厕;城市广场小于200米服务半径设1座;城市其他休憩场所600米至800米服务半径设1座;镇(乡)建成区400米至500米设1座;镇(乡)有公共活动区的村庄每个设1座。
    (三)实地调研分步有序进行设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城管部门要协调组织规划、国土、环卫等单位通过实地踏勘,确定公厕建设项目的布点工作,做到一次性科学布点,按照远期和近期计划分步实施。同时对原规划设置而被违规占用、挪用或改变用途的公厕进行清理,限期整改建设。
     四、硬件建设
    (一)统一公厕设计标准。城市公厕的设计应以人为本,符合文明、卫生、适用、方便、节水、无臭的原则,重点部位必须按一类公厕标准进行建设,公厕外观、色彩、造型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二)科学设置内部功能。内部功能要合理,方便使用,充分考虑第三空间和盥洗室的配置。适当增加女厕的厕位数量,厕所男蹲(坐、站)位与女蹲(坐)位的比例宜为2:3。其中活动式公厕应男女分设,男厕至少设置一个厕位和一个小便器,女厕至少设置二个厕位,附属式公厕要设有专门的进出通道向社会开放。
    (三)加强公厕导向系统建设。依据《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城市公厕设计标准》(CJJ14—2005)等规章和标准要求,开展公厕导向系统建设,统一风格、规范设置公厕标志、导向、文字、标牌、图形等标识。对城镇建成区所有免费开放使用的公厕,设立“免费公厕”指示牌,同时增加指示箭头,指示牌要显眼清晰。箭头下方标注“直行(或左转、右转)X米”、“直行(或左转、右转)X米后(或左转、右转)X米”的指引文字说明。指示牌应设在主要路、道、巷口,可附着设置在显眼的交通杆或路灯杆等设施上。有条件的地区,在落实日常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数字城管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建设互联网+公厕,委托有资质的公司统一制作公厕导航,方便市民特别是外来游客。
    (四)确保公厕建设质量。公厕建设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负责实施,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精心施工,创新理念,优先选择节能节水环保设备材料。公厕要做好通风、排气、排污设计,污水要直接排入污水管,在没有污水管网的区域,应设置三级化粪池。
    (五)加快不同区域公厕建设。按照创文强管以及创建旅游城市的要求,各级城管、环卫、旅游、园林绿化、交通、经贸和工商等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和管辖范围,落实公共场所、广场、公园绿地、景区景点、车站码头、大型商贸集贸市场等不同区域的公厕配套建设工作,方便市民和游客,展现新时期汕头城市新形象。
    (六)加强公益广告设置。公厕内部合理布设公益广告,将《汕头市市民文明公约》《公共厕所管理规范》等内容统一制作上墙,营造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文明卫生的公厕环境。
    五、软件建设
    (一)明确公厕管理主体。原则上,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公厕由所在地环卫主管部门负责直接管理或监管;城市公园广场、市场商城由主管单位管理;各街道(镇)、村居的二类以上公厕以及完成改建提升后的三类以上公厕,统一交由所在地环卫部门管理;住宅小区、机关单位、购物中心、银行网点、机场、医院、车站、码头、公交始末站、停车场等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由产权单位负责管理。城市环卫主管部门要督促公厕产权单位加强公厕管理和维护,完善公厕导向系统,公布投诉单位和电话,安排专人清扫保洁,实现规范化管理。工商、商务、卫计、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园林、住建等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居住小区等,进行内部厕所的改建提升,优化管理并对外开放。
    (二)加强公厕日常管理。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厕管理规定及卫生质量标准,落实管理制度和专人管理,逐步延长公厕开放时间,坚决杜绝只建不管、管理不善等问题。公厕管理应做到“一落实、二完好、三通、四无、五洁”的标准(即一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二完好:水电设施完好,水冲工具完好;三通:小便槽通、粪沟通、排气通;四无:厕间无蛆虫、无苍蝇、无尿碱、无乱写乱贴;五洁:厕内外环境洁、蹲位小便器(槽)洁、墙壁天花板洁、水池洁、洗手工具洁)。推进公厕亮灯工程,进一步提高公厕整体景观,也更加方便市民找厕所。加强设施管理,按照规定时限修复破损设施,因设施损坏需停止使用时,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停用标识。加强秩序管理,在高峰时段、人群集中入厕时,进行有效疏导安排。
   (三)规范管理服务。鼓励外包服务,将公厕清洁、管护通过招标方式交由保洁公司专业化管理。公厕管护人员应严格遵守保洁标准规范,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热情服务。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公厕管护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管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监督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口开展行业内公厕的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工作,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公厕管理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公示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落实经费保障。市、区两级要将城市公厕等环卫设施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区两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经费保障,同时积极引导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工作,将厕所建设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规划,在我市掀起新一轮的“厕所革命”,完善城市生活设施,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和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