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 推动我市创文强管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
2017-06-29
各区(县)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今年4月6日至7日,中央文明委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奇葆同志和中宣部常务副部长、中央文明办主任黄坤明同志分别作了讲话。4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主持召开省委十一届第209次常委会议,省委常委会对贯彻落实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提出了要求。6月20日,市委书记陈良贤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我市学习贯彻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和省委常委会精神,提出我市的贯彻落实措施。为贯彻落实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和省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精神,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强化城市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第209次常委会议的相关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强化城市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建设文明善美、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城市,为汕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快实现振兴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重点工作
(一)加大公益广告宣传,营造城市文明氛围。公益广告是传播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的重要载体,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基本动作”,也是中央文明办高度重视和直接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公益广告宣传,加大创意制作和刊播展示力度,推出一批批导向鲜明、富有内涵、感染力强、出新出彩的精品力作,让公益广告在公园、广场、学校、商业街区、居民社区等公共场所随处可见、成为风景;要加快建设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墙”、主题公园、主题广场,提高创文宣传的思想性和感染力;要加强户外商业广告的整治,及时清理涉嫌违法违规和有不良价值导向的户外广告;要积极运用各种媒体媒介,利用各种载体平台,营造公益广告宣传的有力声势,形成全社会践行价值观、全民共创文明城的浓厚氛围。
(二)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文明善美之城。志愿服务是培育文明市民、树立文明风尚的重要抓手,也是反映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创建文明城市要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各大青年志愿者组织、义工组织的作用,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各行业、各领域、各阶层人员踊跃参与到创文工作中来,推动形成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各区(县)、各相关单位要抓好“i志愿”平台推广运用工作,深化创文志愿服务行动,推动志愿者的登记、注册、培训、计时等工作,大力提高注册志愿者人数比例和注册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人数比例,切实提高全市创文志愿服务水平,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把汕头打造成“文明善美之城”。
(三)推动四级联创,营造和谐宜居环境。要坚持市、区(县)、街道(镇)、社区(村居)“四级联创”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文明城市、文明区县、文明镇街、文明村居”四大创建活动,夯实基层创建基础,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和群众文明素质,努力推动城乡文明程度的同步提升,实现文明创建在城乡的全覆盖。继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要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三年大行动为重点,实施精细化建设、常态化管理,认真做好示范村的规划建设,严格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大力推进农村拆违和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加快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步伐,按照市创文办下发的《汕头市农贸市场全面改造升级工作指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和非中心城区(区县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要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区(县)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农贸市场在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升级改造;至2018年年底,各区(县)要基本完成辖区所有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工作,着力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彰显文明创建特色。汕头乃至潮汕历来人文底蕴深厚,潮人向来以爱国爱乡、敢为人先、崇文重教、乐善好施而广为外界所推崇。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中,各区(县)、各相关单位要充分挖掘汕头城市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特色,弘扬“红头船精神”,加快做好小公园开埠区的保育活化,加强“非遗”传承保护工作,打造传统文化品牌,彰显汕头文明创建特色;要进一步培育汕头乡贤文化,争取把海内外广大杰出乡贤打造成为汕头创文的文明形象大使,彰显汕头文明创建影响力。同时,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要发挥文化的滋养涵育作用,打造合理城市空间,用建筑风格提升城市品位;要加强社区书院建设,涵养城市人文精神,打造文明创建品牌。要立足文化惠民、改善文化民生,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引导群众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彰显汕头特有的气度风韵。
(五)抓好迎检工作,冲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今年是我市冲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的迎检之年,各区(县)、各相关单位要在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强化交通秩序管理、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的同时,还要全面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全力以赴做好创文迎检各项工作。考评指标包括网上申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以及负面清单四大板块,市委市政府此前已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市创文领导小组也召开了全市创文迎检资料建档工作推进会暨学习培训班,印发了《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建档管理办法》《汕头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考核标准》和《汕头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三个文件,针对各大板块的测评要求提出一系列具体的量化测评标准,各大测评板块涉及的各级各部门、窗口单位要严格对照指标要求,根据责任分工和各自职能,主动对照,查漏补缺,完善提升,以扎实的创建工作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创文工作尤其是涉及资料建档工作非常重要,在测评体系中分值占比较大,资料建档工作做得如何,事关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工作的成败,而且这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相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各区(县)都要建立一支相对固定的创文专业队伍,特别是各区(县)要加强创文专业队伍建设,完善文明办的建制,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充实区(县)创文办的集中办公力量,以确保创文迎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常态长效管理。创文工作要常态开展,必须有相应的机制保障。下来,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创文强管目标责任考核、奖惩、人员编制、资金投入等相关工作保障机制,通过建章立制甚至动用地方性立法等手段,从制度上巩固创文成果,促进创文强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大力推动各区(县)加快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进程,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网格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继续坚持并完善市领导带队督查创文强管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创文强管“回头看”督查、“随手拍”、媒体曝光等督查督办机制建设,形成常态督查,推动创文强管工作取得实效。
(七)深化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根本任务。各区(县)、各相关单位要以“文明城市、美丽汕头”为主题开展全民文明行动,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集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十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激活城市文明的“细胞”,筑牢城市文明的基础,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上新水平。同时,要广泛开展社会风尚提升行动,加强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教育引导,大力普及文明礼仪行为规范;举办“汕头道德讲堂”、“书香飘万家”、“潮人好家风”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通过推选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汕头好人”等,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市民在参与活动、学习先进典型中规范自身行为,促进文明习惯养成。
(八)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打造创建文明城市的生力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前置条件。各区(县)、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常态化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学习活动和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建设好家长学校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管理,在中小学生中大力开展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大力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师生携手创文明”等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和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的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学习贯彻。各区(县)、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省委常委会和市委常委会精神,尤其是刘奇葆同志提出的关于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论述以及黄坤明同志提出的关于抓住一个根本任务、落实两项举措、实现两个提高的具体要求,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当前创文强管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努力把汕头建设成为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请各区(县)文明委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市委常委会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方案,相关方案请于7月31日前上报市创文办,邮箱:stswmb330@126.com。
(二)抓好迎检工作。根据省里的通知,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将于今年7月份对我市进行暗访测评,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各单位特别是创文迎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服从调配,形成合力,共同打好创文迎检的攻坚战,冲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为我市2020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打好基础。
(三)抓好工作结合。创文强管是我市统揽工作大局的总抓手,各区(县)、各单位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巩固创文态势和成果。同时,要把创文强管工作和我市当前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美丽乡村行动、练江流域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去陋习、立规矩、转作风、提效率、创文明、树新风,着力打造文明有序、开放包容的城市形象和公平公正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汕头全面振兴发展。
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