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控,重监管,提质量为建成全国质量强市打好环境基础
2017-08-08
|
|||
质量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质量也是一个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文明城市的核心价值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强调质量效益,要求将“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作好“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经济新常态下,发展仍是第一要义,但是主要依靠高要素投入的粗放型发展已经难以为继,高消耗、低效益、高排放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将越来越受到资源环境的约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决定了发展必须从粗放走向绿色,从唯GDP论英雄转向比质量、争效益。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环境是经济发展的落脚点,也是经济发展的软实力,是最基本的公共产品,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十三五”这个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质量优先,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把环境质量列入质量工程之一,通过质量这个抓手,改造传统产业,探索高技术、高效益、低耗能、少污染的新型发展路子,破解制约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瓶颈,无疑是一项重要的战略决策,对于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增强我市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也必将是一项改善民生的惠民工程。 围绕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目标,环境保护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规划和准入调控,助推布局和结构调整。严格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开展生态严格控制区划定,实行环保分区控制分类指导。充分发挥环保准入调控作用,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从源头严防污染。 二是综合施策治污减排,大力改善环境质量。全面实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狠抓重点区域流域、重污染行业污染整治,推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及时补足生态环境保护短板,确保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良好,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并稳定提升,饮用水源水质保持100%达标,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不断加强。 三是完善环境质量监管体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汕头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构建我市污染源市、区(县)、镇(街)、村四级网格环境监管模式,逐步实现我市环境监管执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新格局。推行以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和“创文强管”环保专项执法相结合行动,加强污染源深度监管。大力推进联合联动和交叉执法,构筑环境监管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立体化网络。 四是完善环境管理诚信体系,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实施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和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加强信用共享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加强认证认可工作,提升检测机构能力水平。积极推动企业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水质自动监测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及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及时发布环境信息,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监督。 五是提升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着力保障环境安全。加强环境风险源排查,建立风险源数据库,完善环境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全面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建设我市突发环境应急事件专家库和粤东地区突发环境事件物资储备库,推动企业应急预案备案,不断提升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六是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绿色环境文化氛围。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环保主题活动,巩固提升绿色单位创建效果,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引导低碳节能、简约环保绿色生活方式。 (作者系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曾 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