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交警部门调整工作模式开展“凌晨行动” 不足一月逮住130只“醉猫”
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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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日报讯 (记者翁夏 见习记者陈柔燕)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从今年7月28日至8月17日,我市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77宗,醉驾53宗。 据悉,今年,在打击酒驾行动中,交警部门启用新型快速排查酒精测试仪,采取“区域围查”、“骑警巡查”、“异地用警”等多种技战法。此外,因凌晨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还引发多宗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及时调整工作模式,每天凌晨由值班大队领导带队开展“凌晨行动”,发挥强大震慑作用。 酒后驾车后果很严重!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