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创建创文示范市场工作方案
2018-03-22
根据市文明委、市创文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特别是3月9日市创文考察团工作会议上市委领导的指示,为学习借鉴先进城市创建文明农贸市场的先进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打造20个创文示范市场,突出对标创建,突出民生导向,突出特色亮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从而全面提升我市农贸市场的整体创建水平,促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全市共建设20个创文示范市场,其中,金平区7个,龙湖区6个,澄海区、潮阳区各2个,濠江区、潮南区、南澳县各1个,创建工作必须于2018年5月1日前全部完成。
二、职责分工
市创文办负责全市创文示范市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市工商局负责牵头组织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导;市城管局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对市场周边开展“门前三包”、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创文示范市场的创建工作;市商务局、市卫计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消防局依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三、创建标准
创文示范市场必须已经完成改造升级,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办理主体登记,市场建筑物和市场设施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建筑工程质量、消防安全等相关法规要求。
(一)市场内部
1、创建氛围浓厚。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或与环境相协调的位置以多种形式广泛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汕头市民文明公约”“汕头市经营者文明守则”和诚信经商、文明经营、健康教育等公益广告。
2、环境整洁卫生。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场内设有禁烟标识,有控烟劝导员,无吸烟现象;无占道经营、车辆进场现象;卫生状况良好,清扫保洁及时,垃圾箱分类收集,垃圾及时清运;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市场配套之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并设置如厕提示牌,营造文明卫生的厕所文化。
3、管理规范有序。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所有经营者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礼貌待人、文明用语、服务规范,无欺诈、宰客行为,无吵闹、打架、赌博现象;有公平复称台和高效的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市场功能分区合理,商品摆卖划行归市、上架入室、明码标价、摆放有序;在显著位置有市场功能分布平面图、农药残留检测、市场管理制度上墙公示等;服务台、公告栏、宣传栏、垃圾(桶)箱、厕所、标示牌等公共基础设施完备、功能良好;有符合标准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
4、保障食品安全。食品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熟食摊档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有“三防”消毒设施、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符合卫生要求,经营人员穿洁净工作服上岗;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商品;活禽经营限制区的市场禁止活禽经营,限制区外的活禽经营设置规范的经营设施并落实“1110制度”;市场无出售违禁野生动物现象;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禁止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5、人员文明素质良好。商户及顾客言行举止文明,无乱扔垃圾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及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市民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6、广泛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和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有创建标准和评选制度;设置《文明诚信业户公示栏》和《不文明现象曝光栏》。
7、消防安全达标。有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通畅,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要求设施齐全,标识清楚,检验合格会用。
(二)市场外部
1、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之中,设有“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我的中国梦”、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诚信经营、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内容的公益性广告,广泛设立“遵德守礼——做文明汕头人”提示牌;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能让人们抬眼可见,驻足即观,版面新颖,整洁无破损。
2、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安保或车辆引导人员,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要施划停车位,各类车位分类分区明确,有提示牌,车辆依区域有序停放;绿化带内无杂物、无垃圾,绿植无缺失,道板无破损。
三、创建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8年3月下旬)。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县)要围绕创文示范市场创建工作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落实市场主办单位的创建和管理责任。
(二)创建阶段(2018年4月份)。各示范市场主办单位对照标准开展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并向区(县)创文办、工商局报告自评情况。各区(县)创文办联合工商局对创文示范市场达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情况由各区(县)创文办报市创文办。
(三)验收阶段(2018年5月份)。5月1日起,市创文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创文示范市场进行检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党委政府要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统筹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对辖区内创文示范市场创建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创文示范市场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
(二)统一创建标准。各创文示范市场的创建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制定的创建标准和时间节点执行,确保在2018年5月1日前完成创建工作。
(三)确保创建质量。各创文示范市场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在前阶段改造升级的基础上,对照创建考核标准,结合市场实际,创新管理方式,注重软件建设,全面提升市场的管理水平。各区(县)创文办、工商局要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督促,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四)注重总结推广。各区(县)要认真总结示范市场创建过程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每个市场必须独立编印创文示范市场创建工作成果宣传册,采取现场参观、工作简报或媒体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大力推广创文示范市场的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同时要引导辖区其它市场积极开展市场改造升级,按照创文标准落实规范化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促进我市集贸市场创文巩卫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创建过程中,要注意收集、整理、汇总各种文字信息和图片材料,及时向市市场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文示范市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经验做法,反馈工作意见建议。
附件:汕头市创文示范市场名单
汕头市创文示范市场名单
序 号 | 区/县 | 市场名称 |
1 | 金平区 | 新瑞平市场 |
2 | 金平区 | 新金华市场 |
3 | 金平区 | 新龙眼市场 |
4 | 金平区 | 新龙北市场 |
5 | 金平区 | 新陵海市场 |
6 | 金平区 | 新金龙市场 |
7 | 金平区 | 龙腾嘉园市场 |
8 | 龙湖区 | 锦泰市场 |
9 | 龙湖区 | 朝阳市场 |
10 | 龙湖区 | 中信海滨花园市场 |
11 | 龙湖区 | 祥和市场 |
12 | 龙湖区 | 众汇农贸市场 |
13 | 龙湖区 | 蓬中市场 |
14 | 濠江区 | 广澳市场 |
15 | 澄海区 | 宁冠园生活市场 |
16 | 澄海区 | 汇璟生活市场 |
17 | 潮阳区 | 棉新市场 |
18 | 潮阳区 | 龙井综合市场 |
19 | 潮南区 | 南里综合市场 |
20 | 南澳县 | 后宅镇山顶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