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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创文示范社区 创文示范小区创建工作方案

2018-03-23

社区、小区文明创建是群众共建美好家园的生动实践,是把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载体,更是创建文明城市的根基和文明创建惠泽万家的重要渠道。根据市文明委、市创文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特别是39日创文考察团工作会议上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通过在全市打造一批创文示范社区和创文示范小区,以点带面,带动引领全市各基层社区对标开展创文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对标创建,坚持价值引领,坚持民生导向,通过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态宜居、平安文明、人际和谐、持续发展的创文示范社区和创文示范小区,以点带面,延伸辐射,推动基层社区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全市基层社区的文明创建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择优选取一批基础较好、条件较为成熟的社区和小区(名单见附件1),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有关要求,完善社区、小区硬件、软件配套设施,丰富社区文化内涵,全力打造成为符合测评标准的创文示范社区和创文示范小区,从而为全市各基层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供可学习借鉴的成功范例。

三、创建标准

见附件2、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创文示范社区和创文示范小区创建工作是推动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效途径,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起着关键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创文示范社区和创文示范小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创建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创文示范社区和创文示范小区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创文办作为牵头单位,将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市住建、城管、环卫、房管、规划、环保、交警、教育、卫生、农业、团委、妇联等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创建工作;各区(县)创文办、区(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加强创建工作的督促和检查,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分析和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相关街道、社区居委会作为创建主体,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对标开展,落到实处。

(三)抓好贯彻落实。创文示范社区和创文示范小区各项创建工作必须于51日前全部完成。各区(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相关街道、社区要充分意识到此次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计划,分解具体任务,精心组织,挂图作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创建工作。届时,市创文办将组织督查,对创建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社区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创建达标、成效显著的社区将组织宣传推广。

附件:  1.汕头市创文示范社区 创文示范小区名单

 2.汕头市创文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3.汕头市创文示范小区创建标准


1

 

汕头市创文示范社区 创文示范小区名单

 

一、创文示范社区

金平区(7个):东方街道金海社区、广厦街道嘉顿社区、东墩街道金墩社区、江街道红树湾社区、海安街道海悦社区、石炮台街道滨港社区、金砂街道金华社区。

龙湖区(6个):珠池街道金晖社区、金涛社区,金霞街道金海社区、碧霞社区,新津街道香域水岸社区,龙祥街道龙腾社区。

澄海区(2个):澄华街道华冠社区、广益街道益盛社区。

濠江区(1个):石街道葛陈社区。

潮阳区(2个):城南街道新华社区、棉北街道平北社区。

潮南区(1个):峡山街道大宅村。

南澳县(1个):后宅镇南光村。

二、创文示范小区

金平区(8个):泰安华庭小区、嘉顿小镇东区、新景花园小区、大洋红树湾小区、海悦花园小区、嘉泰雅园小区、国瑞园小区、金紫世家小区。

龙湖区(6个):皇城汇景小区、中泰花园、海滨花园、碧霞庄28-33幢住宅小区、香域水岸、龙腾熙园

澄海区(2个):宜景轩小区、万景天悦小区。

濠江区(1个):恒大御景湾小区。

潮阳区(2个):锦华雅居、中信华庭。

南澳县(1个):国信海滨雅园小区。

 

 

2:

汕头市创文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一、宣传氛围

(一)宣传氛围浓烈,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栅栏、围墙等载体开展宣传,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和法治精神、传统美德、雷锋精神、生态文明等主题内容,让人们抬头可见,驻足即观。公益广告、标语用字规范。公益广告既鼓励使用公益广告库的通稿作品,也鼓励自行设计创作。所有公益宣传要高密度、规范化、固定化,不能随便贴单张纸、拉红布横幅。(注:建立齐全资料台账)

(二)从社区办公地点,左右各步行200米均能看到不少于6处公益广告, 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等。

(三)在社区显著位置展示汕头市民文明公约,社区(村)居民公约。在与环境相协调的位置设立“遵德守礼——做文明汕头人”提示牌。

(四)在社区办公驻地显著位置设置“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必须有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家庭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邻里守望等方面内容,缺一不可,每季度更新一次宣传内容。(注:保存以往的更新内容,建立每季度刊登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内容的原始台账)

二、文明创建活动

(一)有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公益宣传并开展相关联谊活动。(注:图文并茂,近两年资料台账齐全)

(二)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及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做到有布置、有方案、有活动、有资料建档,宣传栏内有内容。(注:建立每次活动的原始台账,图片资料必须显示有“我们的节日”主题)

(三)积极参加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广东好人”“汕头好人”或“好公婆”“好媳妇”等推荐评选活动。(注:近两年资料台账齐全)

(四)积极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道、文明家庭、移风易俗创建活动,形成特色亮点,要有创建计划以及工作总结。(注:近两年资料台帐齐全)

(五)市级以上文明村居经常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有活动记录。注:近两年资料台帐齐全)

(六)社区有具体措施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注:近两年资料台帐齐全)

(七)公共场所禁烟,有明显禁烟标识。

(八)整合公共资源,建设社区书院,打造有特色的社区文化节。

(九)社区居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示范社区知晓率、满意率、支持率达到90%以上;创建活动群众参与率达到90%以上;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到达80%以上。(问卷调查)

三、基础设施建设

(一)社区主要区间道铺设步道,实现人车各行其道。

(二)社区区间道硬底化率、黑底化率、亮灯率100%,路面硬化、平整到位,无破损、坑洼现象。

(三)住宅区楼间道硬底化或铺设轻质化砖率、亮灯率100%。

(四)社区内有符合二类标准的公共厕所,各居民住宅楼均配置卫生户厕和三格化粪池。

(五)市政下水管道无明沟无露天排水沟渠,定期清淤,雨季无涝。

(六)供电、供水和通信管道按标准有序设置。

(七)区间道按标准设置果皮箱,各住宅楼、巷合理设置垃圾收集桶。

(八)停车泊位满足社区内群众需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划线设定。

(九)社区绿化面积达到或超过占地总面积30%,绿化管护到位,无枯枝死树、毁绿种菜和黄土见天现象。

(十)民俗活动有指定空间和设施开展。

(十一)晨晚练体育活动点运行正常,设备维护良好,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每个社区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面积>1.08平方米。

(十二)住宅小区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且在楼道口设有核心价值观、市民公约两个固定的公益广告。

(十三)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防盗、消防等设施(居住小区大门入口20-30米内必须能看到消防设施)。

(十四)2005年以后)新建居住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十五)2005年以后)新建居住小区等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十六)应急掩蔽场所标识清晰。

四、社区管理

(一)公用设施正常使用,管理到位,无被侵占、挪用现象。

(二)市容管理到位,无违法搭建、乱摆摊点、出店经营、乱拉乱挂、乱晾晒、乱张贴、乱堆放、乱泼污水等现象。

(三)清扫到位,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社区道路无污渍、口香糖存迹,无宠物粪便积存;无乱扔垃圾杂物、随地吐痰或口香糖、损坏绿化和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

(四)建立了清理“六乱”的管理机制,道路无占路经营,无僵尸车长期停放,建筑外墙和住宅楼楼道无“牛皮癣”,无散养家禽,无养殖家畜,基本实现消灭“六乱”。

(五)建立了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机制,社区“四害”密度低,无孳生“四害”环境;

(六)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七)居住楼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

(八)各种车辆管理到位,无违规停车,做到划线分区停车,车辆停放有序。

(九)社区技防、物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

(十)居住社区有门卫值班或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

(十一)社区水体无垃圾漂浮物,无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未出现黑臭水体,河流、水塘清洁。

(十二)社区警务室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关警员照片、联系电话,有治安巡逻工作记录,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设施完善,创建氛围浓厚。

(十三)社区内刑事案件发生率低;无发生重大伤亡的消防等安全事件;无发生群体性事件。

(十四)社区居委会建立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并较好发挥作用。

(十五)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无吵架、打架斗殴现象。

(十六)社区内无乱扔杂物、高楼抛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争吵谩骂、斗殴、躺卧公共座椅等不文明行为。

五、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一)有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识。

(二)在显著位置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汕头精神”“中国梦”“汕头市民文明公约”“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诚信建设、文明创建、道德建设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体现汕头特色的公益广告宣传,让人们抬眼可见,驻足即观。

(三)设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遵德守礼——做文明汕头人”提示牌。

(四)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运行正常,各种设备维护良好,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活动的设备条件并积极开展活动,正常向居民开放。

(五)综合性多功能室环境整洁,室内创建宣传氛围浓厚;坚持公益性,文化活动场所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门厅处显著位置公示免费开放时间及项目,有活动记录。(注:近两年定期维护设备及活动记录资料台帐齐全)

(六)社区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注:有近两年的活动计划、活动日期和人次记录)

(七)成立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1、对社区内家长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能力,专人管理,有开展活动的设施、管理制度、工作记录;(注: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台帐齐全)

2、社区市民学校(道德讲堂)做到有计划,有阵地、有队伍、有活动、有资料、有成效。(注:近两年开展活动资料台帐齐全)

(八)其它舞美厅、棋牌室、图书角、网络等活动场所有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记录、开展活动的图片资料。(注:近两年资料台账)

(九)宣传文化教育类综合活动室有开展活动的设施、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有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的相关图片资料。

(十)心理辅导室配备具有资质的心理辅导人员,展示照片、网络、电话等联系方式,有相关的授课资料。

(十一)设有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场地,免费开放,活动正常,设施维护良好,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并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内容、有记录、有成效;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等资料建档保存。(注:以社区服务设施现有情况、社区原始记录为考核依据,以社区居民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标准,不以悬挂牌子、建立该项工作的专门台账等为考核要求。

六、志愿服务

(一)设有志愿服务室,清晰标识。

(二)有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广泛开展社区星级志愿服务创建活动,经常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困难职工、关爱残疾人等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以及消防、法律、卫生、文化、环保等专业志愿服务活动。

(三)社区宣传栏、绿地、楼道等处设有与环境相融合的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居民对“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知晓率高,社区居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率和支持率达到90%以上。

(四)有开展活动的设施、物品,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包含嘉许奖励制度、回馈制度、关系转接制度,队伍、领导小组、项目、工作流程上墙展示。有开展评选优秀志愿服务典型、星级志愿者活动,加大对优秀志愿者的奖励、回馈。

(五)社区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的“学雷锋”志愿者活动。

(六)社区志愿服务站台账要完整,台账内容包括志愿服务年度计划、培训方案、培训教材,志愿者花名册、登记表,志愿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活动记录、照片,能充分反映志愿服务与服务对象的有效对接。

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设施完善。

(二)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三)在显著位置公示常用医药品价格。

(四)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注:提供近两年宣传资料台帐)

八、基层民主建设

(一)加强社区党群组织建设,建立社区党员、团员名册。

(二)有社区党、团组织建设总结性材料,以及开展党、团组织建设的会议和活动记录。

(三)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名册,有流动党员管理和活动的相关记录。

(四)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3:

汕头市创文示范小区创建标准

 

一、宣传氛围

(一)宣传氛围浓烈,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栅栏、围墙、楼宇电视、电梯等载体开展宣传,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和法治精神、传统美德、雷锋精神、生态文明等主题内容,让人们抬头可见,驻足即观。公益广告、标语用字规范。公益广告既鼓励使用公益广告库的通稿作品,也鼓励自行设计创作。所有公益宣传要高密度、规范化、固定化,不能随便贴单张纸、拉红布横幅。(资料台账齐全)

(二)在社区显著位置展示汕头市民文明公约,社区(或小区)居民公约;在与环境相协调的位置设立“遵德守礼——做文明汕头人”提示牌。

(三)在显著位置设置“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宣传内容。(注:保存以往的更新内容,建立每季度刊登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内容的原始台账)

二、公共设施

(一)有符合标准的技防、物防、人防、消防设施。

(二)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且在楼道口设有核心价值观、市民公约两个固定的公益广告。

(三)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防盗、消防等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

(四)住宅小区内建设有符合二类标准的公共厕所。

(五)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下水管道无明沟,定期清淤,雨季无涝。

(六)供电、供水和通信管道按标准有序设置。

(七)合理设置垃圾收集桶。

(八)(2005年以后)新建居住小区等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九)(2005年以后)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十)住宅小区设置有多功能公共文体活动场所,包含图书室、志愿者活动场地、卫生室、儿童老人活动室等,有符合标准的全民健身设施,且运作正常,有专人管理,未被第三方承租改变用途。

(十一)设置了创文志愿者活动驿站(亭)。

(十二)有指定的民俗活动空间和设施。

(十三)设置小广告张贴专栏。

(十四)公共场所禁烟,有明显禁烟标识。

三、文明创建活动

(一)有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公益宣传并开展相关联谊活动。(注:图文并茂,近两年资料台账齐全)

(二)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及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做到有布置、有方案、有活动、有资料建档,宣传栏内有内容。(建立每次活动的原始台账,图片资料必须显示有“我们的节日”主题)

(三)积极参加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广东好人”“汕头好人”或“好公婆”“好媳妇”等推荐评选活动。(注:近两年资料台账齐全)

(四)积极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道、文明家庭、移风易俗创建活动,形成特色亮点,要有创建计划以及工作总结。(注:近两年资料台帐齐全)

(五)发挥小区内业主的人文优势,开展内容丰富的小区文化活动;整合公共资源,建设小区图书角,有条件的应打造有特色的小区文化节。

四、管理秩序

(一)小区道路无污渍、口香糖存迹,无宠物粪便积存。

(二)小区内道路畅通,车辆划线分区有序停放,无乱停放现象,行人车辆各行其道。

(三)小区内不存在乱搭建、乱吊挂、乱张贴等现象。

(四)小区门禁、围护、管道、二次供水及公共设施等各项硬件有专人维护。

(五)小区沿路商户经营有序,“门前三包”落实到位,无占道经营和乱摆卖现象。

(六)小区内无“三合一”违法经营场所。(“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七)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八)功能完备,设备维护及时,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小区入门20-30米内必须见到消防设施。

(九)各居民住宅楼楼道通畅,无违章搭建物,无弃置杂物堆积,无乱涂乱画。

(十)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垃圾桶完好无损

(十一)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有禁烟标识。

(十二)建立定期美化住宅小区的工作机制,绿化带定期维护修剪,美化、亮化措施适当得体,品位较高,与周边环境互相融合,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气氛浓厚。 

(十三)建立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机制,小区“四害”密度低,无孳生“四害”环境。

(十四)小区内无乱扔杂物、高楼抛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争吵谩骂、斗殴、躺卧公共座椅等不文明行为。

(十五)无入室盗窃、抢劫类刑事案件发生,其它刑事案件发生率低。

(十六)无重大伤亡的消防等安全事件发生。

(十七)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五、小区物业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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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文明网技术支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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