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设“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 (所、站)”实施方案
2018-06-21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省文明委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弘扬潮汕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现代文明知识,推动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中央、省文明委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分阶段推进“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所、站)”建设,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省文明委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在全市建设一批“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所、站)”,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社会风尚,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汕头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为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快汕头振兴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区(县)一级建设“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在街道(镇)一级建设“新时代文明传习所”,在社区(村)一级建设“新时代文明传习站”,面向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开展一系列现代文明宣讲传习活动,传播党的创新理论,普及现代文明知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努力把“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所、站)”建设成为理论宣讲的重要平台、现代文明的传播阵地、基层群众的精神家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基层民生,全面开花结果。
三、建设标准
“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所、站)”要按照有学习场所、有机构制度、有宣讲队伍、有课程设置、有配套资料、有文化内涵的“六有”标准进行建设。
(一)有学习场所。要以便民利民为原则,注重整合资源,充分依托街道(镇)、社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站)、党员活动室、道德讲堂、社区书院、图书室等思想文化阵地,因地制宜地建设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文化氛围浓厚、方便群众活动的“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所、站)”。每个区(县)都要结合创文实地考察场所的创建要求,加强对传习场所的建设管理,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标牌,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内外环境。
(二)有机构制度。各地要加强对传习中心(所、站)的建设管理,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管理机构,统筹协调推进文明传习阵地的建设管理工作;要明确各传习场所的具体负责人,并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抓好日常管理。要制订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订学习计划,做好学习记录,探索形成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模式,确保文明传习工作常态化开展、长效化发展。
(三)有宣讲队伍。每个传习中心(所、站)都要按照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办学为民的原则,培育和成立一支稳定的专兼职宣讲队伍,建立“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所、站)”师资库。要充分统筹发挥党政机关、社科机构、高等院校、老年大学、行业协会等机构组织的资源优势,重点吸收专家学者、党员领导干部、文艺骨干、专业技术人员、社会贤达和社区“五老”志愿者等群体,鼓励和挖掘具有专门特长、热心社会公益、道德品行高尚的人加入宣讲队伍,加强传习宣讲队伍建设,提高传习宣讲服务水平。
(四)有课程设置。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潮汕优秀传统文化、公共文明行为、专业技术知识等内容主题,精心编排课程,力求传习内容“菜单化”。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受众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凸显潮汕文化内涵,设置特色课程,创新宣讲手段,分类分层分众地开展特色化、互动化传习宣讲。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进文明传习阵地数字化建设,依托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传习活动,打造“互联网+传习”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传习宣讲覆盖面。
(五)有配套资料。传习中心(所、站)要配套理论类、政策类、传统文化类、文艺类、法律类、科普知识类等各式书籍(应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推荐目录中书籍),并做到定期更新,供宣讲员和广大基层群众阅读使用。同时鼓励各传习中心(所、站)结合各自地域文化、风土人情、工作实际编写有特色的宣讲教材。原则上,传习中心可供借阅的图书不少于3000册,报刊不少于2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200种(张);传习所图书不少于2000册,报刊不少于15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50种(张);传习站图书不少于1000册,报刊不少于1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以上学习资料要有明确的借阅时间和借阅要求,且场所内配置有阅览桌椅、书柜、电视机、DVD机等设备,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六)有文化内涵。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基础上,传习场所要更加突出文化内涵,使基层群众在熏陶浸润中不断提升精神境界、文明修养。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开展传承潮汕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良好家风家教、倡导全民阅读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发挥居民主体作用,搭建互动交流平台,营造邻里和谐、互帮互助、幸福快乐的温馨氛围。要突出文化传承,弘扬中华和潮汕优秀传统文化,举办国学经典讲座,开展书画、围棋、灯谜、潮剧、剪纸等传统艺术、非遗项目的培训,以“习”促“传”,增强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感知感情感悟。要注重融合创新,抓好潮汕人文特色与现代文明元素的融合,在传习场所的建设风格、展示内容、活动形式、模式机制等方面加强探索,形成特色和品牌,更好地彰显潮汕文化特色、城市文明风范。同时加强各类主题的公益广告布设,突出质量、内涵和特色,营造文明向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四、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全面建设的方针,力争通过半年时间,在全市建成延伸区(县)、街道(镇)、社区(村)三级,覆盖城乡基层的文明传习体系。
(一)试点建设阶段。2018年6月至8月,市文明办将率先指导各区(县)在全市街道(镇)中重点打造20个示范性“新时代文明传习所”,其中,金平区5个,龙湖区4个,澄海区、濠江区各3个,潮阳区、潮南区各2个,南澳县1个。
(二)逐步推广阶段。在学习推广示范性“新时代文明传习所”建设经验基础上,力争至今年10月份,每个区(县)都建成一个“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每个街道(镇)都建成一个“新时代文明传习所”;发动市直和驻汕各单位、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参照各地镇街文明传习所的标准,结合各自单位实际和行业特点建成一批“新时代文明传习所”。
(三)全面覆盖阶段。力争至今年年底,每个社区(村)都建成一个“新时代文明传习站”,实现文明传习阵地全域覆盖,进一步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所、站)”是宣传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阵地,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的重要场所。各区(县)文明委要充分认识办好“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所、站)”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制订实施方案,抓好本地区传习中心(所、站)的规划、建设和运作,确保传习阵地建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文明办要发挥指导督促作用,解决好本辖区传习中心(所、站)在规划、建设和开展活动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市直和驻汕各单位、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可根据建设“新时代文明传习所”的标准要求,结合各自单位和行业实际,形成工作合力,建设一批富有时代特色、行业特色的文明传习所。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在支持各区(县)文明传习场所建设的同时,加强本单位本系统文明传习所的建设,力争文明传习场所在全市各地全领域全覆盖。
(三)注重引领推广。各区(县)要按照方案部署和建设标准,率先在所辖街道(镇)中选取一批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文化氛围较为浓厚、具备专兼职师资队伍的思想文化阵地,因地制宜打造20个示范性“新时代文明传习所”,引领带动全市文明传习阵地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各地各单位在开展“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所、站)”建设过程中,要善于总结、及时提炼有效举措和特色亮点,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并加以推广。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全市文明传习工作的新实践与新成效,营造全力推动文明传习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