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牵绳遛狗、自带高音喇叭……汕头出台公园广场条例,这些管理难题将有法可依!
2018-07-13
近年来,汕头市在创文行动中新增了不少绿地公园和广场,让广大群众锻炼、休闲有了新的去处。不过,随着人流量的增多,诸如随意遛狗、噪声污染等一些管理难题也日益凸显。针对这些遇到的问题,汕头市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规范公园广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近日已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逛公园广场的时候,大家最反感的事情是什么呢?在记者的采访中,许多市民就表示,最烦的就是遇到有人随意遛狗。
市民:“有狗随地大小便,你跟它的主人说,主人还不理你。我们运动的场地,被狗弄得都是屎尿就臭死了。”
市民:“有些人不牵绳放任狗四处跑,我们在运动,要是狗经过的话,我们吓得不敢动。小孩子要是不懂,觉得很可爱想跟它们玩,被咬到那就惨了,危险,可能就得狂犬病了。”
对此,公园广场的管理方虽然经常劝阻,但收效甚微。针对这种情况,新出台的条例就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犬类、其他具有攻击性或者恐吓性的宠物进入综合公园、历史名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和公园广场管理机构禁止进入的其他公园广场。
人民广场管理所负责人柯楚群说:“以前条例没有出台的时候,我们对那些随意遛狗的,只能劝阻劝说,效果还是比较差。现在条例出台了,我们有法可依,管理效果肯定更好。”
除了随意遛狗,还有不少市民会自带高音喇叭,进入公园、广场内高声唱歌跳舞,给他人造成极大骚扰,这也是当前一个令人头疼的管理难题。
市民:“有这个问题,一帮一帮的人,跳舞、放音乐,‘隆隆隆’声,我们这些年纪大的,听了很难受。”
对此,条例规定,在公园广场内开展健身、文化娱乐等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应当服从公园广场管理机构的管理,遵守环境噪声及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以及二十二时至翌晨七时,不得使用高音设备和音响器材。在其他时间开展上述活动的,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区域环境噪声限值。违反条例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将由城市公园广场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
市民:“有规定,大家就要遵守。文明一点,也不会太嘈杂。”
市民:“真的不错,市民要来运动,可以静心一些会更好。”
除了管理工作,条例还对公园广场的保护、规划建设作出了进一步的规范。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广场的功能,不得侵占公园广场用地,不得擅自进行经营性开发。《条例》还明确规定,区(县)在城市人文、自然景观聚集地附近至少规划建设一个综合公园,方便公众游憩;在交通方便、公共服务设施集中的地方以及大型居住区服务范围附近规划建设社区公园广场,提供一定规模的儿童、老人户外活动场所和休憩区、健身区。同时,公园的绿化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本土植物和遮荫植物为主,公园的绿化用地面积应当不少于公园陆地面积的百分之六十五。
人民广场管理所负责人柯楚群说:“条例的出台,针对广场公园管理的热点、难点,方便园区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也希望今后来广场公园的群众,自觉遵守条例,共同来创造一个文明的园区环境。”
中山公园管理处副主任陈辉说:“这次出台的条例对我们公园管理帮助是非常大的,条例也规定了劝阻无效可以罚款之类这些管理的措施,我觉得这样来规范市民游客的行为是很有帮助的。”
市人大代表林丽莉说:“应该说公园广场是城市的一个窗口、一张名片,我们的公园广场建设得好,能够满足市民平时的休闲娱乐健身等等提供有利条件。条例的出台对今后公园广场的管理以及规范使用,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有利于有关部门对这些场地的依法治理。”
目前,我市公园广场存在人流量大、结构复杂、管理难度大、维护管理成本增加等现实问题。我市制定《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适应了新形势的管理需求,为解决公园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让公园广场以美好的面貌和良好的秩序、更好地服务于群众。
来源/汕头橄榄台
供稿/今日视线
记者/陈熙
橄榄小编/梅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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