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行为应纳入诚信档案
2018-09-05
交通违法行为应纳入诚信档案
作者:周越
近阶段以来,汕头市的交通秩序经过交警等部门的大力整治和交通志愿者的辛勤付出,已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的交通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大多数市民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交通秩序井然,交通面貌焕然一新。然而,在上下班高峰期,一些不守交通规则的现象还是不同程度存在,比如少数摩托车主乱闯红灯,少数行人不走人行道随意横穿马路,自行车骑手逆道骑行,等等。
笔者认为,交通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是与部分市民交通意识淡薄,喜欢争行抢道,无视交通规则等行车习惯有关。有些交通违法者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违法后只是受到交警的批评、教育或罚款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由于违法成本低,故屡次再犯的现象时有发生。
显然,加重违法成本,把个人交通违规情况纳入个人诚信档案,把个人的交通诚信资料和其他社会诚信资料联系在一起,是对交通违法者行为的制约。这种举措能有效抑制违法者的侥幸心理,给交通违法者敲响警钟,提高违法成本,让他们对交通法规产生敬畏之心,从而来端正自己的交通行为。
在我国,目前已有深圳、南京等市实行交通征信,且都取得不错的社会成效。在深圳,市民的征信记录将会对违法者考驾照,办理驾驶证等相关业务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小汽车摇号的申请,以后还会对违法者办理居住证等证件产生影响。随着信用系统的不断完善,交通违法者在社会保障、人力资源、银行保险、教育医疗等诸多部门办理业务时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交警部门会提高违法者在车险、意外险的理赔、投保的门槛,因为交通信誉不过关,违法者在金融部门办理贷款业务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不仅如此,违法者还会在社交、婚恋、求学、求职、晋升、评职称、荣誉评定、签证出国等一系列公共服务场所办理业务时,也会受到影响。
对于公车或公职人员违反交通法规的,将一律抄告其所在的单位和市文明办,此记录将载入其个人诚信档案,作为公职人员年度考核和晋升的一个审核因素,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或免职的处理,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对于学生违反交通法规、屡教不改的,也要将情况通告给该生所在的学校,并把资料纳入学生升学综合评价手册。
当然,一种新制度的建立和创新,要循序渐进,稳步推动,让市民百姓有个接纳和适应的过程,毕竟纳入个人征信是涉及每个市民切身利益的做法。同时,好的制度还要好的执行。一方面,多部门需要联网建立公共信息,密切配合才能建立和健全统一的信息平台。另外,监管部门必须对信息进行规范合理的管理,资料仅供考核信誉时所用,需严格保密,对违法者的隐私要给予严密保护。
倡导全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遵守者在征信上获得满分加分,到有关部门办理业务时一路绿灯,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收敛其交通违法行为,也自觉加入遵守的行列。建立健全交通违法举报机制,交通违法曝光机制,实施城市文明交通指数的测评,定期发布文明交通的指数,培育交通安全文化,推动交通信用体系建设,将交通违法者纳入个人征信。
把交通征信纳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是倡导和谐文明交通的体现,也是对广大交通秩序遵守者的一种尊重和鼓励,对于倡导新时代的文明交通、平安交通、礼让交通有着积极的促进意义。但愿汕头的每个公民,都能自觉形成“‘要我遵守’变成‘我要遵守’”对交通的敬畏和服从心理,让全市上下都形成“文明走路,文明停车,文明行车”的礼让和谐良好的交通氛围。
来源:汕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