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拆除梅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区违章搭建(构)物7000平方米
2018-08-30
为进一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行动,8月28日上午,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牵头区环保、水务、国土、城管等部门,出动大型机械分三组对位于梅溪河属潮州市在辖区内飞地的3宗违章搭建(构)物全面强制拆除,拆除违章搭建(构)物面积约7000平方米。
据悉,这3处违章搭建(构)物分别位于梅溪河草池路口东侧庄园1座、梅溪河陈厝寨与旦家园交界处堤段洲园内简易平房搭建物6处、梅溪河旦家园省水质自动监测站旁别墅1栋,均属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大鉴村和梅龙村等村居飞地,占地面积约50亩,搭建(构)物面积约7000平方米。由于土地权属涉及跨市地界,长期以来,鸥汀街道和环保部门多次要求搭建户对上述违章搭建物自行拆除,但效果甚微。
今年以来,为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的整改工作,各级都掀起了环境保护大作战。鸥汀街道借势借力,一方面在市、区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将情况通报潮州方,争取潮州方面的支持配合。另一方面,鸥汀街道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与潮州有关村居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违建户的思想攻势,与环保等部门合力督促违建户自行拆除。今年6月19日,鸥汀街道与区环保、水务部门对上述3宗违建户联合发出《关于整治龙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隐患的通告》,要求违建户在6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执行将强制执行拆除。在强大的高压态势和宣传攻势面前,7月份起,部分违建户陆陆续续自行搬迁和拆除。鸥汀街道审时度势,在前期做好扎实的工作基础上,顺势而为,决定在8月28日对上述三宗违章搭建物全面拆除,至此,被上级环保督办限期整改的位于鸥汀街道辖内3宗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得到彻底整治,与上级要求在10月底前拆除整整提前2个月,充分彰显龙湖区重拳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决心和意志。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和饮水质量,鸥汀街道自今年4月起便开展多项活动,保护梅溪河、新津河饮用水源口综合环境。期间,街道对两河沿河村居居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汕头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宣传材料共计2000余份,并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保护饮用水源地的重要意义,营造水资源环境保护氛围,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转变成社会参与、人人有责的全民行动。梅溪河、新津河由于水质好,水流较平稳,一直受到许多游泳爱好者的青睐,入夏后,天气炎热,游泳者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作为饮用水水源地,是严禁下河游泳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鸥汀街道对此高度重视,不定期组织街、居干部加强巡查和劝导,对游泳者私自搭建的遮阳棚、简易更衣室等违建物及时清理拆除,共拆除搭建物6处约120平方米。今年4月份以来,鸥汀街道多次组织志愿者开展巡河、爱河、护河环境整治五清行动,对河堤、河岸的卫生死角、垃圾杂物等进行清理,不断改善两河周边环境。同时,不定期组织人力对河面水浮莲等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确保河面通畅整洁。
鸥汀街道主要负责人表示,下来,街道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监管,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防止违章搭建物出现死灰复燃,确保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清河畅。
来源:汕头plus
汕头报业全媒体记者:翁夏、林蓁
编辑:陈乐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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