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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汕头市千校百万学生为交通安全庄严承诺……

2018-12-01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承诺书


    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从我做起。众多的事故告诉我们,一个小小的疏忽往往会铸成大错、遗恨终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守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是每一位学生应尽的职责;创建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更是每一位学生应尽的义务。作为一名在校学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也为了助力汕头创建文明城市和更加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在未满法定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或驾驶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二、乘坐摩托车自觉戴安全头盔;

三、走路或骑自行车按道通行,不随意行走机动车道、摩托车道;

四、过街不乱穿马路,走斑马线,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五、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六、不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七、不在马路上多人横列并行,不做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八、自觉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服从交警指挥,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我承诺, 我光荣!



11月30日,汕头市千校百万名学生右手握拳,高举于太阳穴旁,庄严承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守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原来,这是汕头市交警部门围绕2018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活动主题“细节关乎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会同市教育部门开展的一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交通安全“承诺书朗读”活动,旨在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向学生宣传正确、文明的交通行为,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如何行车走路、确保自身安全,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以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标。



活动中,学校老师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学生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让学生充分了解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守法意识。




由于摩托车是“露天”行驶,加之稳定性差,一旦发生事故容易失去平衡,驾乘人员极易被甩出,戴上头盔,无疑是给宝贵的生命增加了一份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学校老师


随后,老师给同学们播放了学生交通安全警示片《守护生命》。这部十几分钟的警示片,是交警部门精心制作的。视频通过典型案例警示,形象直观地展示了违反交通规则带来的危害,使同学们对交通事故的危害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同时传授了安全、文明出行的相关知识。




观看完视频,学生代表带领大家做出庄严承诺。



紧接着,同学们纷纷在承诺书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对自己刚刚的承诺内容做一个确认。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珍爱生命,不但要记在脑海里,而且要落实到行动上,特别要注意每一天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拒绝交通违法,共筑文明交通,共享平安校园。


愿同学们

     平安交通路,快乐上下学! 



来源:汕头交警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