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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交警部门组织一批文明停车督导员上路,引导规范步道停车秩序

2018-12-23



头戴红帽子、手拿绿旗子、身披红绶带、手戴黄臂圈……接下来,市民们将在大街小巷看到一批穿戴这样服饰的文明停车督导员。12月21日,汕头市交警部门文明停车督导员上街协助民警工作,督促引导市民文明停车,向沿路铺户进行宣传,让其切实履行“门前三包”义务,管理好所属门前责任区。



12月21日上午,记者在市区长平路与嵩山路交界路口看到,龙湖大队二中队民警谢楠楠正在向文明停车督导员进行培训,指导他们引导市民文明停车。随后,督导员走进街边商户,发放温馨提醒,动员市民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有序的停放环境,为创文提质升级工作出一份力。一辆蓝色小汽车行驶至长平路停放在机动车道上,督导员立马上前,向车主亮明身份,并引导其驶离。



交警部门呼吁市民,当遇见文明停车督导员发出温馨提示时,请积极配合,文明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要在规定的区域或划有停车位的泊位内有序停放,步道上的车辆必须按施划的泊位规范停放,不得占用盲人通道。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物品非法占用停车泊位。沿街商铺切实履行“门前三包”义务。短途出行时,尽量选择搭乘公交车、骑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共同努力缓解交通拥堵的现象。



来源:汕头plus  

汕头报业全媒体记者:林蓁

编辑:许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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