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8年第三季度“汕头好人”的通报
2019-01-21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树好人文化,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崇尚好人、争做好人”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中央、省文明办的有关部署,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汕头好人”评选活动。经各地各部门推荐、公众投票以及组织评委评审,决定授予马学杰等8位同志2018年第三季度“汕头好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社会风尚引领、公民道德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取得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汕头好人”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弘扬道德新风,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2018年第三季度“汕头好人”名单
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附件:
2018年第三季度“汕头好人”名单
1、敬业奉献 马学杰 (汕头市顺杰农机种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2、敬业奉献 陈 晓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
3、敬业奉献 徐大梅 (汕头市杂技团演员)
4、敬业奉献 陈秋生 (金平区环卫局公厕管理一队队长)
5、助人为乐 林韩薇 (龙湖区金霞街道碧霞社区居民)
6、助人为乐 陈振忠 (濠江区河浦街道河南社区林场场长)
7、助人为乐 廖创辉 (潮南区慈心义工协会会长)
8、孝老爱亲 吕如香 (潮南区雷岭镇霞厝村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