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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推动汕头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2019-11-11

医养结合,推动汕头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 周树彪

  

    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老年人就医问题日益凸显。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将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模式是大势所趋,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截至2018年底,汕头市总人口565万,其中60周岁及以上人口65万,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1.5%,我市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行列。而且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老年人就医问题日益凸显。养老主要有家庭、社区和社会三种养老模式,我市主要实行“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社区养老尚未普遍推行。虽然我市各类养老机构近200家,但真正具备医疗服务能力的只有9%,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的需求。因此,将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模式系大势所趋,是我市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汕头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实际床位远低于行政规划养老床位。据统计,汕头市目前有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4500多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7.8张,远远低于全国21.5张和全省15.3张的平均水平。另一方面,目前我市8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人群约4万人,但没能纳入家庭病床制度,这些人群的护理、陪护问题恰恰是家庭的负担,是我市社区医养结合工作的重点之一。


  严重缺乏福利性普惠型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因病致贫和因贫返病威胁着社会底层的一小部分人,由于福利性普惠型医养结合社会服务的缺失,他们无力承担其他养老及医疗服务的费用。现有养老、医疗没能形成资源聚集。现有公办养老机构规模小、设施简陋、功能单一,投资缺口大;居家养老服务经费财政投入不够,养老和医疗机构相互隔绝,影响彼此资源的互通。


  “医养结合”处于“九龙治水”的困境中。从目前情况看,养老机构隶属于民政部门管辖,而医疗机构隶属于卫生计生部门管辖,涉及到参加医保及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等事宜又由人社部门主管,牵扯到资金保障又与财政部门有关,交叉重叠的部门管理直接导致“医养结合”处于“九龙治水”的困境中,部门之间职责界定模糊,容易出现利益纷争、责任推诿等问题。


  社区医疗机构的设施、人才的配置严重不足。社区医疗机构没有匹配的医疗资源,特别是缺乏全科医生和护士,社区医疗机构的设备和场地成为摆设。


  推动社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的途径


  (一)强化立法和行政,让法律和制度来管事


  首先,做好顶层设计,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订立汕头市医养结合近、中、远期发展目标和实施纲要。其次,成立“医养结合”发展办事协调机构。要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统筹联动工作机制,打破民政、卫计、人社三条线分立状态,从根本上解决“养老不医护、治病不养老”的问题。建议设立“健康管理中心”,负责医疗保险和市民健康政策制定。再次,立法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制度。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实际,为推动“保障基本、统筹发展,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落实,进行必要的立法和制度建设。


  (二)加大对医护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力度


  借力分级诊疗,让医疗资源纵向与横向扩散。在分级诊疗背景下,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让医生及医疗资源实现多向流动,彻底放开医生的多点执业。


  政府和学校合作培养专业医护人才。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由汕头大学医学院、汕头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和汕头医药技工学校等院校与我市养老护理服务机构加强合作互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护理机构就业。支持养老护理服务机构申报设立高校毕业生和社会服务人才实训基地,将养老护理服务人员纳入社会服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范围。


  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探索个体诊所开展签约服务,根据服务半径和人口,合理划分签约医生团队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地方财政可予以适当支持。


  (三)加大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财政支持


  对现有涉及养老、卫生领域的奖补资金进行统筹,统筹资金主要用于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贷款贴息补助,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以及开展老年人卫生健康管理等方面。


  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实施优惠的税费政策。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医保全面覆盖医养结合服务。对取得医疗执业许可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实行协议管理。在定点机构入住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建立社会多方力量的合力支持机制


  其一,加强民政、卫计、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在规划和审批等环节的合作,统筹做好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设的规划衔接。其二,鼓励条件允许的医疗和养老机构下设互补的二级机构,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和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养老服务。其三,选取部分星光老年之家进行改造升级,提升服务水平,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钩,增加其日间养护的保障性医疗性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提升,协助实现社区养老和邻里互助功能。其四,支持宗教界参与养老服务,举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其五,对新建小区的养老床位和空间等要定出硬性指标,并监督实施。


  (五)探索社区医养结合新模式


  整合照料模式。由单一机构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既有配建医疗机构或卫生室的养老机构,也有具备养老功能、开展老年护理的医疗机构。


  联合运行模式。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由综合性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提供康复期或稳定期的护理服务。


  支撑辐射模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


  长期护理保险模式。可实行“三重保险”的保险保障体系,即全民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养老床位综合责任险、老年人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三种保险。借鉴天津、上海、青岛等地模式,对失能、半失能的参保老年人,引导其在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或居家接受相关机构的医疗护理照料,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


  (作者单位:汕头大学继教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