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传承潮汕传统工艺美术,汕头这两个《办法》下月起施行……
2019-01-25
为鼓励扶持我市优秀传统工艺美术创作人员,保护和传承潮汕传统工艺美术,促进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事业持续繁荣发展,汕头市制定出台《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法》。该办法自2019年2月1日起实施,至2024年1月31日止,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按照社会和业内认可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科学规范原则,通过专家评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认定并授予“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3万元的一次性扶持经费。对获得“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人员,其本人作品在收藏陈列可标记“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字样。同时,支持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创建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创作精品和培养工艺美术传承人才,并优先享受市相关产业扶持政策。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每2年评审一次,每次评审认定人数不超过10人。
据悉,《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认定办法》也将于2019年2月1日起实施。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采取自主申报,按照竞争择优、从严把关、宁缺毋滥原则,重点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濒临失传的传统艺种,通过评审的方式进行认定,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授予“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牌匾。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认定工作每3年开展一次,每次认定不超过10个,不重复申报。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享受相关政策和资金扶持。认定期满的,可由工作室自愿提出有效期延期申请,经考核合格予以保留示范工作室资格,但不再给予资金扶持。
根据认定办法,“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在3年有效期内,每年给予3万元扶持经费,用于工作室的设备配置、技艺传承、人才培养等。优先推荐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参加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认定。工作室所在区县有关部门或所依托单位要大力支持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建设,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积极帮助解决工作室在工作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碰到的实际问题。
来源:汕头plus
汕头报业全媒体记者:周敏
编辑:陈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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