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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交警部门将进一步细化、严格交通管理,你准备好了吗?

2019-08-24




8月22下午,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当前城区主要路口和路段的交通状况及存在问题,研究如何进一步细化、规范勤务方式,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整体效能。


根据我市创文提质升级工作要求和中心城区68个主要路口、主要路段的结构特点、管控重点,交警部门将加大道路交通设施排查清理力度,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拟调整完善道路通行实行物理隔离,进一步细化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和机动车的通行规范,实施路口和路段联动整治,促使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有序通行。



行人管理重点


1.行人必须走人行横道,通过路口时必须按信号灯指示走人行横道。

2.重点管理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的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管理重点


1.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2.路口通行规则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不进入路口统一从人行横道通过并按人行横道信号灯指示通行左转须二次过街。


摩托车管理重点


1.摩托车靠右行驶有摩托车道的走摩托车道有绿化隔离的走隔离道内通过路口时按机动车信号灯指示行驶有设置摩托车待行区的路口在接近路口时统一进入待行区有序停放。

2.重点管理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越线停车目前比较突出的是路口阴凉处随意候灯、逆向行驶、超载、私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


机动车管理重点


1.严格按照路口标志标线及信号灯行驶。

2.管理重点是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直行车道占用右转车道、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同时,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交警部门在市政府原设定中心城区的大型货车过境行驶通道、34条禁止通行道路(路段)和29条限制通行道路(路段)的基础上,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考虑适当调整、扩大大型货车禁、限通行范围。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我们是城市的主人翁,要做创建文明城市的建设者和守护者。


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每次交通出行做起,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共建文明交通,共享城市文明带来的丰硕成果。


来源:汕头交警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