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民,如再非法占用停车位,交警将严查重罚!
2019-07-01
汕头市公安交警部门落实全市交通秩序提质计划工作推进会的工作部署,在常态化巡查的基础上,即日起加大力度开展清理非法占用停车泊位专项行动。 6月26日下午,市创文办、市公安局联合召开全市交通秩序提质计划工作推进会,部署深入推进交通秩序提质计划工作,进一步改善主要路口、重点部位和居民片区通行秩序,确保以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迎接2019年创文“国检”。 会议强调,当前重点工作之一是要抓好公共停车位的管理,对使用摩托车、自行车或其他杂物霸占车位的行为,交警部门和属地街道要及时组织清理整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会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在常态化巡查的基础上,开展宣传、劝导,并从即日起加大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在查处过程中,民警对使用摩托车、花盆等障碍物违法占用停车位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他们自觉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及时清理出停车泊位供市民使用; 对一些共享单车以及无人认领的障碍物及时拖移; 同时,对一些占用停车位,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条 禁止非法占用道路、道路停车泊位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在道路、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有碍通行、停车的障碍物。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非法占有道路或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罚款。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违法占用停车位,不仅加剧了“停车难”的问题,还影响市容,公安交警部门接下来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希望广大群众特别是商铺经营者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杜绝违法占用,齐心协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汕头交警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