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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市直机关党员当先锋做表率 投身汕头市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倡议书

2020-05-09

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大考”之年和决胜之年。当前,我市正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作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应当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当先锋做表率,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示范者、引领者。

为此,市直机关工委向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如下倡议:

一、当文明出行的先行者、示范者。
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带头参与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带头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杜绝交通陋习,争做文明交通的榜样。

做文明行路人,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乱穿马路;做文明骑车人,不驶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礼让行人和机动车;做文明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开“特权车”“霸王车”,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系好安全带,礼让斑马线,不随意变更车道,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员超速,不遮挡号牌,不向车窗外抛物,不接打电话,不乱停乱放,杜绝各种不文明行为。


二、当文明出行的维护者、志愿者。
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参加维持交通秩序志愿行动,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阻交通违法行为,主动到主要交通路口、拥堵路段、社区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对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三、做文明交通的引导者、宣传者。
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学习、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文明交通礼仪知识。

示范引导尊章守法,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多坐公交少开车,广泛开展单位“无车日”和每周少开一天车活动。带动家人、亲友和身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以自身的良好行为规范和素质引领和感化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以文明抵制陋习,用礼仪带动文明,让文明交通的观念深入人心、化为习惯。


创建文明城市,优化交通环境,是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行动,在文明交通整治行动中当先锋、做表率,带动引领广大市民自觉文明出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办好亚青会、助力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汕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5月7日



来源 | 中共汕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