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选购电动自行车标准看这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检查行动
2020-05-25
据市场监管部门统计,我市有营业执照的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共469家,实际经营423家,尚未发现无照经营户。 近期,市市场监管部门从生产与销售环节入手,对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开展专项检查摸排,对经营品牌、进货渠道、库存状况等情况建册登记。同时向经营者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商户守法经营,严查不合格的超标电动车。 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与认证认可监管科科长陈昌浩说:“我们将对照难点,在生产、销售两个环节同时发力。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把好产品质量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企业在制度等各个方面的要求;加大投诉举报查处力度,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查生产企业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以及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时要注意区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要具备脚踏功能,车的总体重量不能超过55公斤,车的时速不能超过25公里。消费者在购买车辆的时候,要注意查看是否有3C认证标志,要保存好有关的合同、销售发票。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维权的时候,可以提供给执法人员作为重要的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