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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靠职能部门有担当善作为,也要靠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 交通秩序改善不应有“局外人”

2020-04-20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述评)说起城市的“门面”,人们自然会联想起“路、桥、楼”和公园广场等,其实城市的洁净有序也是“门面”重要一环,尤其是道路交通秩序往往是外来客人的“第一印象”,很难想象一座建得美轮美奂却又交通失序的城市会给人留下良好印象。市委、市政府在汕头即将迎来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要节点以及加紧筹办亚青会的关键时刻,站在补齐城市治理短板、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形象、增进民生福祉的高度启动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可谓是顺应民心、正当其时!

  “人、车、路”是道路交通的三要素,修好路还得管好人和车,否则再好的路也白搭。近几年来,汕头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注重加强交通秩序整治管理和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城乡交通乱象仍较为突出,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及交通秩序整治成效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定位和人民群众的愿望存在较大的差距。

  市人大代表李俊黛认为,在我市存在的交通乱象中,摩托车乱象尤为突出。中心城区限制摩托车入户多年,目前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多为“三区一县”牌照,这部分车辆不少是登记车主与车辆实际拥有及使用者不相符,彼此素昧平生,登记车主对车辆使用情况、年检情况一无所知,更不存在约束。这也造成了很多车辆逾期未年检、没有购买交强险甚至驾驶人无视道路监控设施肆意交通违法而无需承担责任等问题,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随着《汕头经济特区道路安全条例(修订征询意见稿)》中拟对中心城区摩托车恢复登记上牌的条款公布,应该充分利用交通秩序整治的契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对逾期未报废、未年检的摩托车严加查处,规范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行为,倡导广大市民驾驶牌证齐全、年检手续合规、依法购买保险的车辆。同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一方面要加强道路车流高峰期的弹性管理,合理设置各时段交通信号灯时间,另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反复踏勘交通乱象重点区域,对症下药,全力推动我市交通秩序实现根本好转。

  在经常关注城市交通问题的市政协委员黄山河看来,目前我市交通秩序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摩托车、电动车没有登记上牌纳入管理,造成乱行乱闯现象严重;共享单车和电单车停放无序,堵塞通道步道;停车位设置有待优化改进等。结合自己的观察及分析,黄山河认为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时长设置不太合理,很多路口的左转绿灯时长太短,左转车辆通行时相关方向的人行横道绿灯同时亮起,造成车辆通行受阻,也容易导致汽车因避让行人而急刹车追尾。为此他建议交警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合理设计信号灯左转和直行绿灯时长,T字路口直行车道考虑采取黄灯闪烁形式通行,所有右转弯车道设黄色右转弯箭头灯,严管重罚直行车辆占用右转弯车道行为,提高路口通行效率。

  “汕头是我家,文明靠大家。”交通秩序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靠各职能部门有担当、善作为、强管理,也要靠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自身素质,在日常出行时自觉遵章守法,坚决拒绝各种交通陋习,以城市主人翁的责任感为我们的共同家园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