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精神文明教育活动】践行村规民约 助力乡村振兴 | 我市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村规民约教育实践活动
2020-06-01
5月31日,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在龙湖区新溪街道上三合村组织开展“2020年汕头市规范守则教育实践系列活动——践行村规民约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集中学习研讨《上三合村村规民约》。
活动中,村党总支部书记谢雪明对《上三合村村规民约》进行了宣读和讲解,呼吁村民发扬主人翁精神,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社会风尚,自觉信守村规民约,将践行村规民约化为文明风尚的行为准则,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人,为美丽乡村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村规民约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是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形式。
为深化乡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村规民约教育实践活动。
去年,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具体行动方案的通知》,把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和防范基层社会治理风险的重要举措,指导各地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全面组织修订完善新时代村规民约,鼓励群众主动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创文强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帮助树立正气,强化自我防范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规范村民日常行为、维护公序良俗、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