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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 ① 依法严管是关键

2020-05-08

编前语:冲红灯、逆道行驶、乱停乱放,这些身边的典型交通陋习,成为影响我市城市形象的扎眼污点。阶段来,我市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向各种交通顽瘴痼疾发起总攻。整治交通乱象,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路、车、人三方面问题入手。为配合百日整治行动,本报“汕言汕语”栏目围绕如何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话题,推出系列谈,敬请关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事实告诉我们:要确保城市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法严管是关键。

  应当承认,交通顽疾,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执法不严、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良好的秩序离不开严格管理,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必须旗帜鲜明说“不”,坚决“零容忍”,依法严管严惩。前天,媒体曝光了首批违法行驶的公务车辆,就传递了这样一个信号:谁违规了,不管是谁,一视同仁,一律依法从严处罚,不姑息,不留情面,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领导干部、公务人员更要从我做起,以身作则,树立榜样。

  治乱需用重典。要聚焦“痛点”、“难点”、“堵点”,加大打击力度,对行人闯红灯、翻越交通设施和非机动车冲红灯、不按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进行处理;严查酒后驾驶、违反交通信号灯、压线行驶、随意变线掉头、逆行、驾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无牌无证摩托车坚决查扣,非本市号牌和非中心城区摩托车不得进入城市中心区域行驶;对出租车拒载、不打表,公交车违规到站不停、客运车辆随意上下客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各类非法营运行为,要亮剑严惩。

  依法严管的同时,也要注意人性执法、柔性执法。古人云:“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要加强对市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推动这项顺乎民意、深得民心之举不断深入开展。前些天,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冒着酷热走上街头,当起文明交通志愿者,引导群众遵守交通法规,这就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宣传引导、柔性管理之举,值得点赞。

  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高度的重要标杆。这次的“百日行动”,事关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创建、亚青会成功举办,乃至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市数百万市民和外来人员,都是城市的主人公,也是交通秩序整治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大家要从自身做起,以遵法守法为荣,自觉做交通秩序整治的示范者、宣传者和推进者,努力实现交通秩序的根本性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