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文明交通】市交通运输部门五项举措推进出租车综合治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2020-11-25
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按照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工作要求,同步成立深化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修订工作,建立行业改革长效保障机制。二是加快推动新模式出租车运营,已投放“巡游+网约”新模式出租车500辆,采取“公车公营”模式运营,有效解决驾驶员管理难、司企分配难等诸多难题,推进行业转型升级。三是结合新模式出租汽车运营模式,探索巡游出租车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调整运价,形成巡游时使用政府指导价、网约时使用市场定价的思路,由发改部门制订新价格机制。
强化企业经营主体责任。一是组织企业开展企业服务承诺活动,向驾驶员逐一传达、逐一提醒、逐一签名,形成“驾驶员向企业承诺,企业向社会承诺”的服务责任链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37份,开展责任承诺活动10场次。二是督促企业建立管理人员与驾驶员对应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实现服务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三是组织全体驾驶员集中培训和动员,全面梳理文明服务拓展活动内容及标准,阶段来开展培训教育12场次,累计培训驾驶员1105人次。
完善企业和驾驶员诚信考核机制。一是提高巡游出租车企业年度诚信考核标准,结合整治违章情况,对8家企业评定等级进行降级,评定为AAA级的2家,AA级的为5家,A级的为5家。二是严格驾驶员诚信考核机制,共有1210名驾驶员参加考核,评为AAA级驾驶员788人,AA级驾驶员376人,A级驾驶员38人,B级驾驶员8人。三是创新驾驶员服务质量动态考核制度,对驾驶员规范经营及着装、文明用语等方面进行动态评分,不符合标准的立即扣分纠正,8月分以来,共发出动态考核通知258人次,停产办班121人次,其中2人扣18分以上评为B级,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四是出台《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各企业承诺不得聘用多次违章及被列入不良纪录的驾驶员。
推进行业品牌建设。为拓展出租车服务品牌,成立品牌建设专班,重点抓好主要企业服务质量管理。一是建立进驻企业品牌建设机制,定期对企业品牌建设工作进行指导。二是指导企业开展驾驶员服务全流程管理,探索建立招聘驾驶员面试、笔试、路试、精神测试等审核关,通过车载监控不定期测评,对驾驶员试用阶段形成评估报告。三是通过市主要媒体对我市“巡游+网约”出租车改革工作进行专题访谈,提高合规合法出租车影响力。
加大出租车整治力度。采取流动巡查和驻点监管、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执法方式,立足客运站、火车站、医院、西堤永泰路口等重点部位,强化出租车候车点及周边营运秩序管理,督促乱停乱放出租车按规定巡游,严查出租车拒载、不打表、议价、拼车等违规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汕潮揭三市联合执法行动,扩大整治工作覆盖面,严厉打击出租车营运市场跨市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来源: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