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 做到“五个深抓” 建设“八大环境”
2021-01-07
记者从1月5日召开的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大会暨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交通秩序整治第三轮“百日行动”动员大会上了解到,我市已印发《汕头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启动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下来,我市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为期三年的创建周期中,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对标对表,聚焦重点难点,深化创建工作,力争2023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下来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重点做到“五个深抓”。一是深抓精细管理,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品质、道路交通环境和市场管理秩序,加快提升城市形象。二是深抓精准对标,不断提高对标创建、主题活动和网报资料质量,切实提升创建内涵。三是深抓常态长效,加大督查评比、挂钩帮扶和群众监督力度,全面提升创建效能。四是深抓全民参与,聚焦文明风尚教育、文明行为养成和文明实践活动,着力提升文明风尚。五是深抓机制建设,强化组织领导、追责问责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保障水平。
《方案》指出,根据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重点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将抓好十一项重点工作,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牢固的思想道德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力量。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文明道德风尚、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宣传学习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加强文明旅游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扩大文明创建覆盖面。
《方案》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建设“八大环境”,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即: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及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