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种形式宣传《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1-01-26
1月23日上午,市文明办联合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龙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龙湖区文明办等单位在丹霞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举办《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并邀请市人大法工委有关同志在文明实践所内现场解读《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去年,由市文明办牵头发起,在市人大法工委和市司法局的大力组织推动下,我市经过立法程序出台了《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的出台,对于规范市民生活特别是公共社会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的三十条内容分别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职责分工、公民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如何促进和保障文明行为以及法律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既有倡导文明行为的“正面清单”,也有需要治理不文明行为的“负面清单”,因此,活动还邀请了“负面清单”治理涉及的职能部门业务专家参与活动,现场为市民答疑解惑。现场还采用抢答、游戏等互动节目,让参与者生动形象地了解《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内容。
据了解,接下来,市文明办还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条例》知晓率,让文明行为更深入人心。
转载:汕头橄榄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