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奋力实现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中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 | 中共汕头市委十一届十五次全会召开
2021-01-28
1月27日,中国共产党汕头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在市委会议中心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和省委书记李希同志莅汕调研讲话精神,总结2020年工作,分析当前我市经济形势,研究部署2021年工作,动员全市上下朝着新时代汕头的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奋勇前进,努力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市委书记马文田代表市委常委会作报告,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曾风保就经济工作作具体部署。
会议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实现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是我们战胜严峻挑战的根本保证,切实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中央重大决策、省委工作部署贯彻到各项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经济工作的“五个根本”规律性认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深刻领会党中央、省委对汕头的关心厚爱和大力支持,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办好汕头自己的事情,奋力开创新时代汕头改革发展新局面。
会议指出,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汕头改革发展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年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明确了实现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的思路举措;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推动经济逐季回升,实现全年正增长;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现代产业体系、重大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全面深化改革纵深推进,城市治理效能有效提升,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加强党委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全力构建大统战格局,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交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胜”合格答卷。
会议强调,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汕头奋力实现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今年全市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系统观念,紧紧扭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注重需求侧管理,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落实“1+1+9”工作部署,扎实推进“1146”工程,确保亚青会顺利举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拼搏进取,扎实工作,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在奋力实现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中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
●一是补短板锻长板,着力培育新兴支柱产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科技创新、招商选资,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二是积极融入“双区”建设、“双城”联动,强化“核+副中心”动力机制,加快推进产业共建,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沿海经济带东翼发展。
●三是勇于背水一战,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改革,承接好省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进营商环境立法。
●四是以新侨为重点,建好用好平台载体,创新汇侨聚侨工作机制,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工作精准性,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
●五是持续提升民生事业发展水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统筹发展和安全,让广大父老乡亲的生活更美好。
●六是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传承发展传统文化,抓早抓紧、全力以赴,做好赛事筹备工作,确保亚青会圆满成功,推动经济发展和城市形象双提升。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行动上。
●二是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三是认真谋划做好市、区(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锻造担当作为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
●四是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为实现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出席会议。部分正厅级以上老同志,市有关领导同志,不是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的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秘书长,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省直驻汕有关单位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以及部分省、市党代会基层代表列席会议。
转载 | 汕头橄榄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