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文明交通】酒驾!无证驾驶!套牌!累积罚款5000元!是谁让蜀黍开出这张“罚单”......
2021-04-15
醉驾入刑十周年
酒驾罚款2000元
无证驾驶罚款1000元
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罚款2000元
行政拘留10天
开个摩托车出门
累积罚款达5000元
这张让人无法直视的“高价罚单”
小编我也是“活久见”了
近日
潮阳交警在开展涉酒驾驶查处行动时
查获一违法驾驶人员
开出了以上这张“罚单”
4月11日晚,潮阳交警大队一中队组织民警、辅警在城区开展涉酒驾驶专项查处行动。次日凌晨0时56分左右,一男子驾驶号牌为粤D9LXXX的摩托车行驶至新华西路时,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例行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5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执勤民警的询问下,摩托车驾驶员刘某交代他于11日晚10时左右在棉城某酒吧喝了3瓶500ml的啤酒,想着喝了一点啤酒没有什么大碍便驾驶摩托车从酒吧出发往新华教师住宅区方向行驶,不料在途经新华西路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现场查获。
刘某还声称其驾驶的摩托车是朋友的。随后,民警对刘某的信息及机动车进行查询,发现刘某并没有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且刘某驾驶的摩托车为套牌车辆,同样属违法行为。
经查,刘某今年19岁,目前已辍学在某工地打工。刘某虽已成年,但仍处于青少年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自制力较差,对隐性危害的认知能力不足,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所酿成的严重后果不容小觑。
民警依法对刘某的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对其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
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乃至公共交通安全都有极大的危害性,交警部门对这种交通违法行为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毫不手软,在此我呼吁广大驾驶员:做文明人,开文明车,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潮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林鼎沐
交警蜀黍再次温馨提醒您
无证驾驶危害多
驾驶机动车上路
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且不能驾驶套牌车辆
无论何时何地
酒后开车侥幸心理不能有
时刻遵守交通法规
自觉抵制酒驾醉驾
不要把自己的生命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