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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典”下乡!我市举办“民法典宣讲百村行”活动

2021-05-15

为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提高农村群众法治意识,全面推进民法典宣传乡村行活动开展,5月13-14日,市法学会在潮南区陇田镇东华村、澄海区莲上镇、龙湖区新溪街道举办“民法典宣讲百村行”活动。

本次“民法典宣讲百村行”活动是广东省法学会联合《民主与法制》社、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在全省105个行政村(社区)开展的系列宣讲活动之一。汕头市是粤东片区首站,潮南区陇田镇东华村是我市首站。活动邀请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名誉院长陈小君教授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莅汕作主题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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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教授作为民法典编纂亲历者,分享了编撰工作中的体验和感受,重点阐述了中国民法典编纂背景与立法脉络、民法典的时代价值与现实意义。他们生动阐述了民法典与群众生活的密切关系,巧妙结合生活中的具体事例,对民法典七编中的若干新制度要点进行了深入详细分析,使广大村民和村干部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市法学会还组织教授与基层干部围绕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主题开展交流座谈,就土地执法工作难题切实帮助基层解答释疑。



潮南区陇田镇东华村党总支书记翁钟通说:“通过这次的培训,可以有效地提高广大村干部和村民群众对法律的深入了解,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能够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增强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更好地化解基层矛盾,让法律真正走进百姓心中。”

龙湖区新溪街道群众章杰说:“民法是我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通过学习了解婚姻法、合同法、物权法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深切感受到《民法典》是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让我们受益匪浅。”

《民法典》自今年1月施行以来,在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社会稳定安宁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我市本次系列宣讲活动旨在通过送“典”下乡,加强民法典重要意义的宣传,引导基层干部抓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汕头市法学会秘书长徐茜琳表示:“这一次活动深入到了咱们汕头的基层村、社区,能够非常有效地引导群众认识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进一步培养村民的法律意识,让每个人都成为民法典的践行者和宣传者,让民法典真正成为家家户户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来源 | 汕头橄榄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