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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走在前 文明创建我争先·文明单位篇】守初心为民办实事 绽司法文明之春花 | 龙湖法院党史教育走深走实外化于行

2021-05-16

全面加强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以来,广东省文明单位——龙湖法院深刻领会悟透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丰富内涵,在干警队伍中开展了形式多样、入心入脑的学习教育,并在司法活动中践行学习教育成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坚持弘扬党的光辉精神和优良传统作风,让司法文明之春花在鮀城迎风盛放,以最真诚的姿态迎接党的百年华诞。


学党史铭初心悟思想担使命


龙湖法院各党支部把“过政治生日”党日、“党费日”主题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组织全体党员通过现金方式,集中庄重交纳当月党费,党支部准确收取党费、登记金额,“仪式感”满满,切实增强党员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刑庭党员干警到大南山革命历史纪念馆、红场公园参观学习,追忆革命历史,接受红色精神洗礼和廉政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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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龙湖法院机关党委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各党支部开展的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淬炼和纯洁了干警队伍的党性,达到党史教育内化于心的效果,为践初心担使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深调研强服务抓实措求实效


龙湖法院党组和机关党委积极推动党史全面学习教育活动走深走实,通过党组中心学习扩大会、党委学习会、党支部学习会,多次进行讨论学习和交流谈心,明晰“学史力行”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部署要求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阳光和人文关怀温度。


(上图为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活动。


坚持深入人民群众,借助居委会、村委会的力量,积极邀请村居相关工作人员协助,充分发挥法庭在基层组织的协调作用,实现了法庭与村居之间的联动执行,形成了基层组织协助和支持法庭工作的机制。不断探索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龙湖区“庭所共建”特色品牌。


(上图为龙湖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签署《联动联调协议》)


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促进非监禁刑罪犯在社区矫正期间积极改造;进村居、访社区、入校园、走企业,以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民法典专场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民众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上图为法治进校园活动)

办实事化民忧弘文明促和谐


龙湖法院在具体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坚持撒播司法阳光,传递司法人文关怀,启动诉讼服务“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以优良的司法质效促进社会和谐美好。执行局真情关切当事人现实困难,经过多方努力,稳妥执行申请执行人林某(女)与被执行人许某某婚姻家庭纠纷案,化解了汕浙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积怨,林某激动表示:非常感谢法官,完美解决了困扰多年的家庭纠纷,自己和儿子终于可以搬开心中的一块大石头了!外砂法庭制定为民办实事十项举措,贯彻于诉前、立案、审判和执行的每个环节,做实做深做细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工作,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工作成果。



守初心为民办实事,绽司法文明之春花。龙湖法院坚持党史教育走深走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五个过硬”为标准严格自身要求,汲取强大精神动力,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龙湖法院铁军,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在龙湖法院干警队伍这个群体中,正焕发出强大的活力和光彩!



来源 | 龙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