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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文明交通】非机动车过人行横道 须下车推行确保安全

2021-08-24

骑自行车、电动单车如何过斑马线,这本不应该是个问题,但现实中,有人却经常直接骑过去,这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虽然轻微,却可能引发大事故。



本期的《交警在线》,民警黄玲就与同事一起,上路执勤,对此类行为进行纠正,规范市民过路口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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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中,自行车、电动单车通过人行横道不下车推行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市区金砂金环路口,一位中年男子就准备骑车过人行横道,黄玲发现后,立马将他拦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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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黄玲——


骑自行车、电动车都得下车推行,因为斑马线是行人的专用道路,所以我们过斑马线的时候要下车推行。


一位中年女子骑着电动单车通过人行横道,也被拦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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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黄玲&驾驶员——


黄玲

大姐,您好,我刚才看您骑过这个人行横道,我们这个是电动自行车,我刚才看您过来的时候,您是直接开着电动自行车过来的,您觉得这样对不对呢?

那不是这样开的吗?那个不是可以过这个的吗?


黄玲

今天我就想要告诉你一下,这个自行车还有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的时候,我们要下车推行。


而这位市民,不仅骑着共享单车通过人行横道,车上还绑着一根长长的钢管,非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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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黄玲——


这个单车不能载这个东西,超长了,还有一个问题,我想告诉你,刚才过人行横道的时候,你是骑过来,这样是不对的。 


随后,这位市民将钢管拆了下来,并将共享单车停好,自己拿着钢管,步行通过人行横道。在现场交警的引导下,许多市民也纷纷下车,推着自行车、电动单车,有序通过人行横道。


民警黄玲——


你好,您下车推行,好吗?都下车推行,因为人行横道是行人的专用通道,所以我们过这个人行横道的时候我们要跟行人一样,下车推行过去的。 


不少骑行人在交警的耐心劝导下,纷纷下车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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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黄玲&市民——


黄玲

我们要像行人一样下来推行,过人行横道,如果不下车推行,发生意外,发生事故的话,你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下次你经过这个路口的时候,你会怎么做呢?要下车,推着过去。

下次就到对面那个安全岛,然后下车推行。


根据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不下车推行的,处罚款50元。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罚款20元;阻碍交警正常执行职务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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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黄玲——


我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人行横道属行人专用通道,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以骑行方式通过人行横道,属交通违法行为,倘若发生事故,我们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让我们一起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 | 汕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