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627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出炉:“一区一案”“一楼一策” 按基础、完善、提升三类改造内容
2022-01-02
为全面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汕头市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2021—2025年)》(下称《规划》)。
城镇老旧小区现状及分布情况
《规划》详列我市城镇老旧小区现状及分布状况。截至2021年6月,经统计全市符合改造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674 个(其中金平区425个,龙湖区43个,濠江区29个,澄海区44个,潮阳区128个,南澳县5个),涉及居民17.77万户,楼房4977栋,建筑面积 1664.32万平方米。调查摸底发现,各区(县)城镇老旧小区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包括路面破损、供排水设施陈旧老化、缺少燃气供给、三线老旧混乱、绿化不足、围墙破旧、缺少养老便民文体设施、无物业管理等,不仅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并且无法满足居民对宜居社区的需求。
重点改造这些住宅小区
《规划》明确了目标任务。重点改造 2000 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配套设施较差、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齐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包括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以及城中村等);2000 年以后(2001-2005 年)建成,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可按年度改造计划不超过 15%(按居民户数计)的比例增列。重点改善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养老、抚幼、医疗等公共服务,鼓励配建停车设施,推动因地制宜增设电梯。践行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理念,推进城市社区“美好生活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创新小区治理模式,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城区,促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本次规划范围为各区(县)纳入改造计划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27个(含金平区2020年开工的19个小区),涉及居民 16.26万户,楼房4635栋,建筑面积1533.59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额29.95亿元,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区一案”、“一楼一策”
《规划》明确改造原则和标准。坚持以人为本,把握重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居民自愿,多元筹资;保护优先,注重传承;阳光实施,建管并举等五项原则。《规划》提到,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评估论证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不盲目铺摊子;坚持“一区一案”、“一楼一策”,科学规划改造内容及改造标准,优先实施建成时间较早、设施严重落后、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筹资有保障的小区;优先解决直接影响居住安全、居民生活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华而不实、重“面子”轻“里子”的做法。坚持居民自愿原则,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激发居民支持改造,主动参与改造;坚持因势利导,改造项目积极申报中央、省资金补助计划任务,市财政参照市政府相关文件对符合规定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中心城区加装燃气管道及供水直抄到户等给予专项补助,其余资金由所在区(县)财政、居民、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及小区相关联单位合理共同承担。
分三类进行改造
《规划》确认规划内容。包括改造内容、改造时序及改造模式。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改造时序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紧迫性程度评价进行确定;改造模式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
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包括道路、供排水、供电、弱电、供气、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通信、架空线规整(入地)等,该类项目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应改尽改。
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包括拆除违建,完善绿化、照明、无障碍设施、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停车库(棚、场)、快递专柜(箱)、文体设施、物业用房等,结合实际改造或配套建设养老、托幼、社区卫生等服务机构,该类项目要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宜改即改。
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和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抚幼、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等专项服务设施,该类项目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能改则改。
《规划》提出按基础、完善、提升三类改造内容,区分为建筑物本体改造与修缮、区间道路、给排水设施、供配电、照明、燃气、通信、消防、环卫设施与生活垃圾分类、加装电梯、充电、停车、公共绿地空间、养老服务、地下管网地上管线、制定交通疏解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内容等十七个方面的改造要求。
来源:汕头橄榄台